昨天上午,揚子晚報記者接到家住南京太平巷的魏先生的投訴,稱他去年6月20日在恒生銀行中山東路分行購買了31萬元的非保本理財産品“步步穩”,理財經理未按其內部規定“60歲老人購買此産品,需不超過60歲的親友到銀行見證認購”辦理,該産品虧損高達31000元。此後,他多次向銀行反映並要求獲得補償,但得到的回復是,他剛好滿60歲零1個月,且屬老客戶,並未按規定執行是按特例處理,拒絕對魏先生進行補償。隨後,恒生中國上海總行傳訊部負責人回復記者稱,這一規定只是其公司的內部流程,對於客戶投訴的情況,他們已經開始內部調查。
投訴:理財經理當時稱不可能虧損
魏先生告訴記者,他2011年5月份滿60周歲,因為接到了恒生銀行的宣傳推薦,決定去該行看看有沒有適合的理財産品。在介紹這款名為“步步穩”的産品時,負責的理財經理徐先生告訴他,因魏先生已滿60周歲,必須有小于60週年的家人簽字方可購買。
“我聽了這一説法,也不太想買,於是決定回家,但被徐經理拉回來了。”魏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也感覺到這款理財産品不太適合自己,已走出了恒生銀行的大門,結果被徐經理叫回去了,説是沒有家人的簽字,也可以辦理。隨後,魏先生在沒有辦理這個手續的情況下,購買了31萬元一年期的該款非保本理財産品。今年6月份,魏先生去贖回時發現,凈損31000元。
記者從恒生銀行中國官網了解到,該款理財産品與港股掛鉤,只要掛鉤的任一股票不跌破60%,即可盈利;若到期投資收益為零,投資者則可以收回90%的本金。“當時賣産品給我的理財經理説,在香港發達完善的金融市場上,大額虧損根本不可能發生,我是聽了他的勸説,才買了31萬元的,哪知一年過後虧了這麼多啊。”魏先生後悔地告訴記者。
銀行:只是一個特例,虧了可再買
魏先生為此多次找到恒生銀行討一個説法,但沒有得到確切的答覆。魏先生告訴記者,他去找銀行交涉時,被告知當初接待他的徐經理已離職。
對於當時理財經理未能堅持原則的問題,銀行的答覆是,魏先生是個特例:其一,他年齡剛滿60周歲,才過一個月;其二,魏先生以前曾在恒生銀行購買過理財産品,是老客戶。基於這兩點,銀行才沒有履行這一規定,而直接讓他購買了這一産品。至於虧損,是當前的經濟形勢決定的,超過了當初的預想。
“理財經理反覆跟我灌輸不會虧損的理論,説1元的股票,不會跌至6角錢的,那要跌去40%,在香港這樣規範的市場,絕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魏先生説,銀行除了強調沒有遵守規定是因他為特例外,轉而還借此再向他推薦新的理財産品,説是專門針對他們這樣的虧損客戶的,可保本收益達到8%以上。“我不再相信,除非他們白紙黑字寫上這樣的回報率,但他們又不願意這樣。”魏先生稱,面對恒生銀行再次勸説他另行投入數萬元的建議,他沒有接受。
答覆:只是內部流程,正在進行調查
對於魏先生所反映的問題,恒生銀行中山東路支行的鄒行長稱因有規定,不能接受記者採訪,拒絕回答記者提出的任何問題。昨天下午,記者接到了恒生中國上海企業傳訊部尚小姐的回復,她在回復中告訴記者,恒生銀行為滿足不同客戶理財計劃的需要,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財産品,所發行的産品中超過九成為100%保本産品,其餘均為90%保本産品。同時,銀行對於有關客戶提供了2套投資方案,一套是保本保證最低收益的産品;另一套是收益較之普通部分保本投資産品為高的産品。對於魏先生原先購買的産品,為90%保本掛鉤股票的投資産品。該産品其中一隻股票受2011年下半年環球市場波動影響,曾下跌超過40%,導致該款産品出現觸發保本底線。不過,該産品最後仍保持客戶90%的本金安全。
至於針對60歲或以上的客戶認購該類部分保本産品,該行有內部流程要求客戶偕同60歲以下親友到銀行見證産品認購過程,但此規定為該銀行的內部流程,並非法規要求。對於魏先生所反映的情況,恒生銀行已經開始內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