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計劃有1200億元“薪酬變股權”空間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員工持股佔薪酬總額比例不超過30%,如果按30%這一上限和2011年度上市銀行合計薪酬3900億元計算,將可以釋放近1200億元資金用於回購銀行股權,這一數字大致相當於匯金本輪增持四大行耗資的40倍
編者按:本報《銀信週刊》曾在今年4月17日的報道中,刊發《銀行何不讓高薪變股權 讓員工變股東》的評論,建議上市銀行回購股權,並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給員工以股權或期權——讓高薪變股權,讓員工變股東。令人欣喜的是,如今監管層也振臂高呼,呼籲破凈銀行啟動回購或增持。然而由於囊中羞澀,上市銀行對回購仍顯得顧慮重重。本期《銀信週刊》特繼續為上市銀行支招,破解“錢從何來”的核心難題。
“啥也不差,就差錢”,趙本山小品《就差錢》的一句經典臺詞恰恰説出了破凈或者瀕臨破凈的上市銀行對於回購股份的為難之處。不過,2011年合計派發職工薪酬3900億元的上市銀行説沒錢,投資者們自然不服氣。其實,上市銀行無需降薪,只需對職工薪酬的支付方式稍作微調,那趙本山的另一個知名度更高的小品《不差錢》就可以在銀行股權回購大戲中真實上演了。
“近幾年上市銀行一直在通過各種途徑再融資,估計也很難有錢實施回購股權”,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過從目前看,股權激勵或許是好的化解之道,銀行把部分職工薪酬以股權的形式派發,就可以置換出數百億元現金用於回購”。
日前,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相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並起草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用於實施計劃的現金薪酬數額不得高於最近十二個月公司應付員工薪酬總額的30%。如果按照30%這一上限計算,將可以釋放近1200億元資金用於回購股權。對於銀行股來説,1200億元大致相當於匯金本輪增持四大行耗資的40倍,力度之強可以預期。
“我們認真研究了投資者對於回購股權的建議”,浦發銀行董秘沈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過,銀行如果實施回購,涉及變更資本金還需銀監會的批准。”
民意+管理層建議
面對“跌跌不休”的銀行股,“小散”和私募投資者早就坐不住了。
7月底,作為銀行股一貫的忠實“粉絲”,陜西創贏投資理財有限公司董事長崔軍號召破凈銀行股東同時發函給公司董事會要求回購股票,崔軍表示:“由於最近股市極度低迷,股市經過近五年的大跌,現在處於熊市大底之中。銀行股價被嚴重低估,很多銀行股跌破凈資産。為維護股東權利,我們作為股東強烈提出破凈銀行用自有資金回購自己銀行的股票。這樣回購第一可提振股價,第二在凈資産下回購股票實施登出可提高每股的凈資産和每股收益。對所有股東都有利,希望所有股東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只要有10%的持有股東同時發函,我們的提議將有效,將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回購股票一事”。據悉,部分私募基金公司表示支援陜西創贏投資的這一行動,一些私募基金正籌劃聯合向包括上市銀行在內的破凈公司發函建言回購股份。
而最令人振奮的是,這一次“民意”與監管部門的態度不謀而合。
“在市凈率已經如此低的情況下,上市公司無論從自身出發,還是從保護持股股東權益出發,如果現金情況允許,都應該考慮回購股份”,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明確表示,監管部門支援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回購的股份可以依法登出,也可以依法獎勵員工。
而專家學者也紛紛表示,上市公司將回購的股份登出後,公司總股數降低,導致每股對應的盈利水準增加,使得股票內在價值得到提升,保護了股東的利益。此外,回購行為將上市公司的認知傳遞給市場,對穩定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信心都將起到積極作用。
銀行自稱“有心無力”
事實上,上市銀行對自身估值的一路縮水也有些看不下去了,甚至也早想以回購的行為來表明態度。
招商銀行董事長傅育寧今年5月底在股東大會上表示,招行目前還沒有富裕資本,但不排除在合適的時機和發展階段,在資本充足的情況下,會採取回購股票的做法。這是A股市場上首次有銀行類上市公司表示有回購股票的可能。而招商銀行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還都未跌破凈資産,可以説在16家上市銀行中,不是價值被低估得最嚴重的。
仔細研讀傅董事長這幾句話可以大致判斷:第一,招商銀行有著回購的長遠計劃;第二,招商銀行暫時無錢啟動回購行動。
沒錢的不僅僅是招商銀行,崔軍公開信所涉及的5家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平安銀行、興業銀行和民生銀行)中,有3家銀行正在推進再融資,欲通過融資補充資本金。其中,交行上週一宣佈了298億定向增發方案,興業銀行今年3月份也公佈了募資不超過263.8億元的定向增發方案,民生銀行發行A股可轉債的方案獲得了證監會的批准將步入實施階段。
“我們認真研究了投資者對於回購股權的建議”,浦發銀行董秘沈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過,任何一家銀行如果實施回購,涉及變更資本金還需銀監會的批准,並不是銀行自己就能決定的。”
薪酬變股權
如果簡單地考慮銀行的資本金情況,回購看起來確實似乎並不可行,回購所需資金還需另辟蹊徑。
本報記者根據上市銀行2011年年報和同花順iFinD相關數據統計發現,16家上市銀行去年共計派發的職工薪酬合計約3900億元。其中,四大行支付的薪酬總額均為數百億元,具體而言:工商銀行2011年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823.37億元,建設銀行支付672.76億元,中國銀行支付589.70億元,農業銀行支付759.37億元,交通銀行支付179.05億元,招商銀行支付202.85億元,浦發銀行支付121.81億元,平安銀行(當時的深發展)支付52.87億元,中信銀行支付112.74億元,民生銀行支付134.67億元,華夏銀行支付58.53億元,興業銀行支付90.29億元……
當然銀行員工的勞動報酬也是合理合法獲得的,並不能靠降薪來實施回購。所幸,股權激勵打開了一扇“雙贏的窗”,據《公司法》規定,在非資本運作情況下,上市公司僅能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和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兩種理由來回購股份。前一種方式是回購後登出股票;後一種方式屬於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權激勵,也屬於回購的一種。
簡單來説,上市銀行可以將原本用於派發薪酬的部分現金先用來回購股份,然後按照相應數量給予員工(通常適用於高管人員和核心技術骨幹等人員,並不會對全體員工採用)授予限制性股票。不過,上市銀行實施股權激勵還需管理部門“制度先行”。
2008年7月,財政部下發《關於清理國有控股上市金融企業股權激勵有關問題通知》,規定國有控股上市金融企業不得擅自搞股權激勵,對於準備設立和已經在做股權激勵的企業予以暫停,等新政策明確後再定。此後,交行、中國人壽、中國財險相繼暫停其H股股權激勵,工行、中行、建行、交行、中國人壽在H股IPO時設置的長期激勵制度也全面擱置。
此後,2010年9月,財政部聯合“一行三會”出臺了《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表示“引導金融企業探索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具體而言,該《通知》稱:“在規範金融企業存量內部職工持股的基礎上,互助合作性質金融企業的內部職工持股,可繼續按照現有規定執行;其他金融企業應根據實施股權激勵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011年7月底,銀監會發佈《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的第一百一十二條指出,“商業銀行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業內人士紛紛預測,有可能放行股權激勵計劃,這將是商業銀行中長期激勵機制的重大突破。
浦發銀行董秘沈思對本報記者表示,“股權激勵倒是確實可行,不過首先股權激勵必須要走一定的程式;其次股權激勵必須得到有關部門的政策支援,畢竟之前金融國企股權激勵已經被叫停,且至今尚未開閘。”
據悉,國外實行股權激勵的行業相對集中在製造業與金融業,兩者約佔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總量的近一半以上,而美國銀行業擁有股票期權的員工佔員工總數的比例高達10%—15%,遠高於工業企業3%—5%的比例。而國外金融業現金與股權佔據薪酬的比例最高可以達到30%:70%。 不要小看了股權激勵對於銀行經營的正向拉動作用。以股權或者期權的形式發放部分薪酬福利可以使員工(尤其是管理團隊和核心業務骨幹)獲得分享銀行成長的機會,並有效提升員工對銀行的忠誠度。
從體量上來看,即使是3900億元薪酬的15%(由於是探索階段,我國銀行業股權佔薪酬的比例暫時不宜設定過高)也接近600億元,大致相當於匯金本輪增持四大行耗資的20倍。與現有機構持股對比,也可説明600億元的潛在影響力:截至6月30日,合計有27家基金重倉工商銀行,持股市值24.69億元;合計有8家基金重倉中國銀行,持股市值2.53億元;合計有14家基金重倉建設銀行,持股市值4.87億元;合計有19家基金重倉農業銀行,持股市值17.38億元。
此外,日前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相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並起草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規定資金來源是應付員工的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且用於實施計劃的現金薪酬數額不得高於最近十二個月公司應付員工薪酬總額的30%。如果按照30%這一上限計算,上市銀行將可以釋放近1200億元資金用於回購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