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社保基金理事會模式引入長期資金
●減免重復徵稅 降低交易成本
●優勝劣汰 退市制度應堅定實施
●推進交易所公司制改革 提升市場運作效率
●機構投資者應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
近期資本市場的疲弱表現引起多方關注,業內專家認為,無論從估值還是股息率來看,當前市場都處於歷史低位,具備長期投資價值,而目前市場最需要的是恢復信心和人氣。
如何看待目前市場現狀?如何推進當前及下一個階段市場制度建設?如何穩定市場信心及人氣?日前,本報記者採訪了海通證券副總裁李迅雷、國泰君安高級經濟學家林採宜、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曹鳳岐、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等多位業內專家。
他們認為,投資者“要對中國資本市場有信心,同時也要有耐心。”當前看,有關各方應著手引入長期資金、減免資本市場重復徵稅、保證退市制度實施力度、提升市場運作效率、推進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以一系列制度建設提振投資信心、恢復市場人氣。
建言一:多方協作 整體性解決市場發展問題
股票市場是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而資本市場又是金融體系的組成部分。市場人士指出,要解決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需要多方聯手,從長期、整體的角度入手。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曹鳳岐日前在公開場合表示,中國資本市場根本上是融資者的市場,而不是投資者的市場。當前還談不上價值投資,制度改革才是第一位的。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告訴記者,中國股市問題的解決是一個系統工程,並非靠單項制度改革所能解決。
包括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多樣化長期機構投資者,健全新股發行體制與退市制度,強化上市公司及證券仲介的誠信建設與法治建設,嚴厲打擊欺詐上市、資訊造假、內幕交易、股價操縱等犯罪行為等需要組合推進與實施。
建言二:借鑒社保基金模式引入長期資金
海通證券副總裁、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指出,目前大量股票價格處於歷史低位,部分股票的股息率已經具有較強的吸引力。而與之相對應的是,全國社保資金審計結果顯示,2011年底3萬億社保基金結余資金中,高達96.45%的資金以銀行存款形式存在。
“現在很多股票的股息率達到4%左右,對於這些長期回報比較穩定的投資標的,社保基金這類機構投資者可以考慮將其納入長期投資組合中。” 李迅雷建議各地社保參照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運作模式,將資金委託給專業的資産管理公司,並採取公開招標等方式,對資産管理公司進行考核。
“社保資金入市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保基金的回報率,另一方面可以給股市注入新的資金。”李迅雷強調,作為機構投資者,社保資金無須繳納紅利稅,4%左右的股息率就是這些機構的實際收益率。
對於引入機構投資者,國泰君安高級經濟學家林採宜博士認為,擴大QFII規模長期來看對於資本市場是利好,但是由於當前宏觀經濟的不樂觀,機構的增倉意識也較為有限。
建言三:減免重復徵稅 降低交易成本
對於市場關注已久的紅利稅等市場交易成本問題,有專家認為應當適當減免甚至取消紅利稅。
“我認為紅利稅應該降低,甚至應該考慮取消它。”李迅雷表示,紅利稅屬於重復徵稅,企業的凈利潤已經是經過扣除企業的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後的剩餘部分,但上市公司在進行凈利潤分配時,投資者還要繳納紅利稅,屬於明顯的重復納稅。
李迅雷還建議,在市場持續低迷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應當考慮短期內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
林採宜同樣認為,降低印花稅等措施對於當前中國股市有很大利好,相關管理部門應當以更積極的態度考慮這一問題。但她表示,降低印花稅並非長久之策,最主要的還是應該降低增值稅。
建言四:優勝劣汰 退市制度應堅定實施
上月底,上交所發佈《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隨後ST股票以近乎集體跌停的方式作出反應。對此,專家認為,市場應建立優勝劣汰的原則,退市制度的實施力度應當保證。
董登新表示,非對稱“漲跌停板制”,主要是為了抑制垃圾股惡炒與暴漲,同時鼓勵垃圾股價格主動向下回歸。這一新規將完全顛覆傳統炒差手法及炒殼重組遊戲,讓投資者真正學會用腳投票本領。
曹鳳岐認為,此前“垃圾股雞犬升天”的情況比比皆是,一個完善有效的市場必須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該退市的一定退市”。他還建議杜絕退市公司利用殼資源進行重組的可能性。
這一觀點得到了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的認可。華生建議取消殼重組政策,例如規定一年時間的過渡期,一年之後不再受理任何殼重組。停止所有的殼重組,價差股和績優股價值自然會回歸。
“建立市場優勝劣汰機制也是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整體看,把股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這是所有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點。”曹鳳岐認為。
建言五:推進交易所公司制改革 提升資本市場運作效率
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認為,應積極推進我國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制改革,提升資本市場自律監管效率,降低市場的運作成本。
“交易所應該是市場交易場地、交易空間的提供者,是一個牟利的商業機構,通過為資本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服務獲取收益。”黃澤民認為,交易所的公司制改革有利於證交所的公平與公正監管,提高自律監管效率。一方面,在公司制情況下,可以較好地解決交易所和會員證券公司之間的利益衝突問題,可以有效地加強對會員證券公司的監管和市場交易監管;另一方面,公司制證交所有著更加完善的績效考核標準,有助於提高監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交易所對市場違規更快作出反應。
建言六:機構投資者應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
專家提出,機構投資者應當充分發揮自身的話語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積極的監督和約束。
李迅雷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缺乏維護公司股價的意識和積極性,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進一步推動股權激勵機制的完善。“例如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中的獎金部分,可考慮與公司市值掛鉤。”他表示,包括上市公司分紅在內的類似公司治理問題,監管部門並無權強制,但機構投資者則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話語權,對上市公司治理行為進行約束。
“機構投資者是推動上市公司維護股價、保持盈利增長的重要動力。”李迅雷説,對於上市公司行為的強制性約束力量,最終應當來源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