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險業轉型發展之關鍵所在

2012-03-15 16:19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保險行業是金融服務業,是信用行業,消費者對這個行業的信任關係到行業發展的根本。”日前,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舉辦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作為主持人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王治超強調,誠信是保險經營的根本,“信任危機”將有可能摧毀行業生存的根本,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是維護保險消費者信心的關鍵,是保險業發展的基石。

  保護體系初步建立

  近年來,社會各界和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取得了一定成績。如今,保護我國保險消費者的法律法規體系基本成型,尤其是新修訂的《保險法》,更加注重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嚴格限制保險人的合同解除權、約束保險人的抗辯權,規範格式條款,明確保險理賠的程式和時限,進一步明確了保險消費者的內涵和外延。2010年5月,中國保監會對成立近13年來發佈的1100余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廢止了不符合現行《保險法》精神、不利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範性文件231項。

  不僅如此,保護保險消費者整體利益的監管模式也已基本構建。借鑒國際保險監管核心原則,我國建立了“三支柱”保險監管框架,逐步確立了以公司治理和內控為基礎、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以現場檢查為重要手段、以資金運用為關鍵環節、以保險保障基金為屏障的“五道防線”。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各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也通過設立糾紛調解機制、成立專職部門、建立客戶服務資訊平臺等多種手段,進行了多種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嘗試。例如,安徽馬鞍山和浙江寧波市的保險業協會積極參與由當地公安、司法部門成立的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北京、江西等地初步建立保險訴訟案件“聯院合作”,深化與人民法院合作,推進保險合同糾紛“訴調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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