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財長就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成一致

2012-05-17 10:37     來源:中國證劵報     編輯:范樂

  為防止金融危機重演,15日召開的歐盟財長會議同意,逐步將歐盟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提高到7%。這一決定為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成為歐盟法律奠定了基礎。但這一決定仍需經歐盟議會批准後才能生效。歐洲央行和歐洲銀行監管局(EBA)同時警告稱,新規可能會向單個國家監管者讓渡太多權力,從而破壞歐盟的整體監管。

  5月初,歐盟財長曾就上述議題舉行會議,英國當時要求歐盟允許成員國自行設立比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更嚴格的資本充足率要求。15日歐盟財長會允許英國繼續其銀行業改革,要求匯豐控股、巴克萊、萊斯銀行、皇家蘇格蘭銀行等大型英國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率達10%。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表示:“英國大型零售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高於國際最低標準。”

  歐盟輪值主席國丹麥內政和經濟事務大臣韋斯塔格表示,各方達成的協議既保證了歐盟內部擁有統一的金融監管措施,也確保了成員國擁有足夠的靈活性推行更嚴格的國內政策以保障國家金融穩定。

  不過歐央行副行長康斯坦西奧表示:“新規可能存在風險。”歐洲銀行監管局主席恩利亞也表示,新規可能會向單個國家監管者讓渡了太多權力。

  另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根據歐盟金融業監管委員巴尼耶所擬方案,歐洲上市銀行股東將有權否決銀行高管薪酬,並有權通過投票規定獎金佔薪酬的最大比例以及銀行員工最低與最高薪酬的比例。此外,銀行還須披露薪酬最高的20至30名高管名單。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