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養券”添亂 債券市場一日入秋

2013-04-25 15:56     來源:中國商報     編輯:泉

  多人遭公安機關調查

  “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收到公安機關的任何書面法律文書,鄒昱被公安機關調查,是個人行為,與公司沒有關係,公司已與他解除了勞動關係,不會影響廣大基民個人利益,有什麼新的情況我們會及時公告的。”4月22日,中國商報記者以基民的身份致電萬家基金客服時,客服人員告訴記者。

  鄒昱曾是萬家基金的招牌經理,事發前為萬家基金固定收益部投資總監及萬家添利債券基金和萬家14天理財債券基金的基金經理,可以説是萬家基金的頂梁柱。4月15日下午,萬家B成交量突然放大到上億元,而平時一天一般只有幾百萬元。隨後市場有消息傳出,鄒昱被調查,成交量放大是遭市場贖回的反應。隨後,萬家基金立即發佈公告澄清,否認了這一傳聞,稱鄒昱已被解職,其在職期間也沒有損害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未接到相關部門對鄒昱問題的任何法律文件或正式通知。經本公司最新了解,鄒昱因個人行為正在被公安部門調查。”

  與此同時,中信證券相關人士也向中國商報記者證實,中信證券固定收益部執行總經理楊輝也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楊輝被帶走前負責債券市場研究、交易策略及産品設計研究與管理等。

  “楊輝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應該説是他的個人行為,與公司沒有什麼關係,公安正在調查,有什麼新的結果和進展,我們會及時發公告。”中信證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

  除了中信證券的楊輝、萬家基金的鄒昱外,4月17日齊魯銀行金融部徐大祝也被公安機關調查拘留,原西南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薛晨也受到了有關部門調查。薛晨遭調查也是因涉嫌債市的“代持養券”,據説,其控制的賬戶中説不清來源的收益高達7000萬元,同期被調查的還有多家機構的人事。

  如果説萬家基金的鄒昱涉嫌犯事是個別現象,而中信證券的楊輝同樣被公安機關帶走,齊魯銀行金融部徐大祝被拘留調查及西南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薛晨遭調查就不得不引起業界關注了,因為這些人都是他們各自公司招牌型的頂梁柱人物,而且還又都是固定收益部負責人。鄒昱還是由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直接辦理的(公安部經偵總隊在上海和深圳設有辦事處可直接辦案),作為一家並不出名的中小基金工作人員涉嫌經濟問題而由公安部介入,也讓業界産生了不少聯想,因為按我國司法程式,一般案子都是由其所屬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只有跨省市或特大案件才由公安部直接辦理,而鄒昱應該不是什麼跨省案件。

  多家金融機構固定收益部門的負責人紛紛落馬,其實是源自當前的整頓風暴。自去年底開始,由審計署、證監會、銀監會、人民銀行、公安部等多部門聯手展開了一次範圍涉及券商、基金、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的清理整頓風暴,中信證券的楊輝和萬家基金的鄒昱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高管落馬,或許正是撞在了這次整頓風暴的槍口上。

  業界普遍認為,“公安部的直接介入,可能預示了這次整頓風暴的力度較大,影響也較為深遠,債券市場‘代持養券’的黑幕也許就此拉開。” 以上涉案人員因何被公安機關帶走或被相關部門調查,由於案件還在偵破中,公安機關尚未對外公佈案情,確切原因目前沒有明確的説法,但業界猜測認為,他們幾位都“很可能涉嫌‘代持養券’和利益輸送。”

  債券市場黑幕拉開

  知名私募界人士姜廣策表示:“債券市場的灰色空間與股票市場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只不過債券市場是場外交易,不易被人察覺罷了。‘代持養券’正是其灰色空間的主要載體。”

  “代持養券”對於債券從業者較為熟習,但對於非業界人士卻還是一個較為陌生的名詞。所謂“代持”、“養券”沒有一個準確的説法,大致意思是投資機構把手裏的債券賣出後,再與對方私下簽訂一個回購協議,在將來某一時點按接近成本價格回購此債券。以買回債券的期限劃分,期限較短的稱為“代持”,期限較長不斷滾動續作長達數月甚至於數年的稱為“養券”。

  “代持養券”這種業務是否合法呢?就此疑問中國商報記者致電中國證監會的監督投訴電話,接電話的人説他不知道這個業務是否合法,讓記者問銀監會,銀監會也同樣告訴記者,不知道這個業務是否合法,並讓記者諮詢銀行間交易協會;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也沒有給記者一個明確的答覆,只是告訴記者,“從法律許可的業務及經營模式當中,似乎沒有聽説有這麼一個業務。”中國商報記者又以投資者身份致電萬家基金客服電話,客服當時也不知道這個業務是否合法,她代為諮詢後告訴記者,“如果不涉及利益輸送的話,‘代持養券’這個業務不能説是違法的,因為國家沒界定它是違法的。”

  那麼,這個“代持養券”到底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業務?投資機構又為何要讓別人“代持”或“養券”呢?

  “由於證監會銀監會對投資債券的品種和總量有一個嚴格的風險指標控制,比如杠桿3倍,就是限制投資機構一個億的資金最多只能持3個億的債券,有的甚至只能買2個億的債券,對基金投資機構要求更為嚴格。投資機構為了多買券,就讓一些指標沒用完的機構代持或‘養券’,從而繞開了監管。”一位不願意公開身份的債券交易員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代持’是一種很常見的灰色交易模式,幾乎所有的機構都在做這樣的業務,相比‘代持’,‘養券’則更加灰色。通過‘代持養券’可以實現在年末或季末掩蓋賬戶虧損,把收益轉移釋放,美化財務報表,業務雖是灰色的,但幾乎所有的機構都在使用。除此作用外,由於‘代持’都是場外點對點進行交易,隱蔽性較高,缺乏透明度,容易滋生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等關聯交易,如果‘代持’涉及到利益輸送,其交易價格往往會偏離正常價格水準,容易造成市場波動,並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有人認為,萬家基金的鄒昱有可能涉嫌利益輸送,如他僅‘代持養券’,只能是違規,是公司違規行為,如果涉及到利益輸送,就有可能觸犯刑律。”

  目前,我國銀行間市場結算有甲、乙、丙三類會員賬戶,甲類為商業銀行、乙類為信用社、基金、保險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丙類為非金融機構的法人。雖然規定丙類會員賬戶無資格直接參與債券交易,要通過甲類會員賬戶代為結算,但實質上上述甲類、乙類、丙類賬戶都是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實施一級託管,因此,丙類賬戶其實也能輕易參與銀行間的結算。

  “由於丙類賬戶門檻較低,註冊資金有的只有一兩千萬,有的甚至於才幾百萬,於是一些券商的高管就可以花錢在外邊註冊一個丙類公司,通過私募債券參與到銀行間交易,從而通過‘代持養券’實現利益輸送,損公肥私。”上述不願公開身份的債券交易員告訴記者。比如某公募基金經理外邊有自己註冊的丙類公司,其在做“代持”或“養券”的業務時,他就完全可能把公家的債券代持到其外邊自己的或有利益關聯的丙類公司,又由於交易價格是點對點不公開,要實現利益輸送也就是很容易的事。比較容易出事的就是丙類賬戶,目前清理整頓的也是丙類賬戶。

  代持養券風險不大但收益卻巨大。比如拆借方給代持方一個億的債券,代持方給拆借方一個億的資金,拆借方再用這一個億的資金去買別的債券。對代持方來説其風險就是如果價格跌了,而拆借方不買回去,就虧了。拆借方的風險在於市場跌了,由於其一個億的資金持有了雙份債券,其虧損就是雙份的。

  坊間有傳聞説,萬家基金鄒昱就是因為作了大量的“代持養券”業務,從去年到今年“代持”規模整整擴大了一倍,但後續申購資金沒有大量跟進,致使無資金購回前期的代購債券而崩盤,遭舉報從而被公安機關帶走的。不過萬家基金卻否定了此説法,“鄒昱被公安機關帶走是其個人原因,與公司無關,基民的利益不會因之受到影響。”

  儘管有中信證券的楊輝和萬家基金的鄒昱等多位高管或因“代持養券”觸礁,但是“代持養券業務風險相對於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來説小得多,收益卻大得多。”這是業內共知的事實。其原因,一是參與者都是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失約的可能性不大。二是杠桿放大效應不過二至三倍,比期貨小得多。但它交易量大,動輒交易量上億元,甚至於幾億元,如果有利益輸送或灰色交易,其灰色收益遠高於股票市場。

  儘管監管層多次發通知叫停“代持養券”,但卻仍然是屢禁不止。

  問題出在債券交易制度

  4月19日,在中國證監會新聞通氣會上其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密切關注萬家基金鄒昱違規案,對代持行業一直是旗幟鮮明地予以打擊的,無論是做權益類還是債券類,都不允許利益輸送的行為存在!”

  近日,南方基金在集中申購期超過滬深300指數自然權重大比例接受永泰能源股票換購,致使建倉期基金資産遭受嚴重損失,遭到投資者投訴。中國證監會表示,他們做出了“決定對南方基金公司採取責令整改3個月等監管措施,在整改期間,證監會暫停受理和審核該公司所有新産品和新業務申請。”

  嚴厲打擊是必須的,但業界卻認為,要根治“代持養券”的灰色溫床還得從制度上入手,才能奏效。

  “我國銀行間的債券交易缺乏透明度,是滋生灰色地帶的溫床。”這是業界一致的看法。

  目前我國的債券交易分為兩塊,一塊是證券交易所市場,另一塊是銀行間交易市場,銀行間交易市場佔有絕對比例。交易所那塊自不用説,跟股票一樣是公開透明的,實行的是競價交易,主要是銀行間的交易早已為業界詬病。

  “其實,在中信證券楊輝和萬家基金鄒昱及其他幾位金融機構高管事發之前,銀行間的債券交易發生了很多‘代持養券’的灰色交易(券商較為突出),只不過沒有公開報道,沒引起注意罷了。”北京一位不願公開身份的基金公司經理告訴中國商報記者。

  據悉,銀行間的債券交易,主要交易成員為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基金公司和券商,交易員通過MSN或其他交易工具在圈子內報價確定交易。

  “這種交易存在著顯而易見的弊病,就是參與的人少,不公開透明,很容易暗箱操作,實現利益輸送。” 這位基金經理指出,雖然這種交易制度是從國外引進的,但國外較開放,在詢價上能實現在大範圍內進行,也容易做到公開透明,更為重要的是,國外的債券交易有專門的競爭報價機構,這種專門的報價機構靠賺取提成生存,而中國銀行間的債券交易卻沒有這樣的機構,只是交易人員直接在小範圍內進行,因此也就更容易滋生腐敗。

  多家機構的人士均在中國商報記者採訪中告訴記者,“‘代持養券’本身沒有錯,雖我國沒有明文規定,但業界都這麼做,只是應杜絕‘代持養券’形成的利益輸送。”他們認為,我國金融機構間的債券交易也應該效倣國外的做法,設立專門的競爭報價機構,實現公開透明化,這樣灰色利益輸送自然就無藏身之地了。(記者 鄧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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