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聶小姐用工廠發下來的“工資卡”在湖南老家的商場透資刷卡消費了488元。當月收到銀行的對帳單後才得知是信用卡,不以為意的聶小姐隨後從工廠離職並停用了原來的手機,一直到今年的2月份竟被通知已欠銀行款達到11030元。昨日上午,銀行出示的證據顯示,五年間該銀行用各種辦法嘗試聯繫聶小姐多達52次,但均未成功。銀行提醒,用戶發現銀行卡欠款後應及時進行諮詢和解決,避免類似情況出現。
卡主:5年來只收到一次對帳單
2008年3月,聶小姐進入東莞石碣鎮橫窖村一家電子廠,廠裏要求其辦理工資卡。聶小姐説,到了發工資前幾天,廠裏把辦理的工商銀行卡發給她。之後廠裏每個月都將工資打到那張卡上,“用了幾個月都很正常,也沒有聽説這是信用卡,更不知道這卡還可以透支。”
當年8月,聶小姐與丈夫陳先生回湖南道縣老家,在商場購物時把工資卡裏的錢都刷完了。陳先生説,當月就收到對帳單,“説那張是信用額度為500元的信用卡,那次消費刷卡了488元。”夫妻倆納悶“工資卡”為何會是信用卡,不過並未在意。約一個月後,聶小姐從電子廠辭職,與丈夫前往廣州打工,並停用了當時登記的那個東莞手機號碼。
到了今年2月初,聶小姐老家收到了銀行委託的“廣東鼎邦信用擔保公司”發來的一張催告欠款函,稱她的信用卡出現嚴重的透支欠款未還,截至2013年1月31日欠本息合計約11030元。
這下,聶小姐夫妻倆傻眼了。他們説,五年期間,除了第一次消費488元收到對帳單外,再也沒有收到銀行相關的對帳單和聯繫電話,為何銀行在欠款沒那麼多時不通知、偏偏隔了5年待欠款達到1萬多元後再寄催告欠款函?
銀行:希望卡主先還了本金
昨日上午,中國工商銀行東莞分行的銀行卡業務部負責人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五年來銀行一直在想辦法聯繫聶小姐。他提供的一份催繳記錄顯示,從2008年11月10日開始到2013年2月4日,銀行以及委託的律師事務所通過電話、短信以及信函等多種方式,共聯繫了聶小姐多達52次,但都沒有成功。
該負責人表示,聶小姐在申請辦卡的資料上只留下一個手機號碼,她離職後就停用。銀行撥打她的電話和發資訊均得不到回復後,還嘗試過多次尋找電子廠內跟聶小姐有聯繫的員工,甚至還打電話到聶小姐所在的老家村委會聯繫,“但那裏的工作人員以為我們是騙子,不肯幫忙。”在嘗試過52次均未得到回復後,銀行委託的律師行最後將催告欠款函寄到了她家裏。
此外,銀行提供聶小姐當初辦理該卡的登記資料顯示,在“申請人聲明”一欄中確實寫明瞭該卡是信用卡,用以代發工資。聶小姐正是在該聲明的下方簽署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地址以及聯繫方式等。
該負責人還表示,當初辦理該卡時銀行的工作人員也在場,並向廠裏講述了“該信用卡取消不收手續費、透支取現才收手續費、可免年費”的細節,才替他們的員工辦理。該電子廠的規模較小,且目前除了聶小姐外暫時還未收到其他員工有類似情況的反映。對此,銀行抱著積極解決的態度,希望聶小姐先還了488元本金,銀行接著會幫她申請暫停滾利,以免欠費越來越多,然後再聯繫客戶商量如何妥善處理利息的還款問題。
提醒
資料變更要及時通知銀行
銀行提醒,像聶小姐這樣,當初欠下的消費金額並不大,但拖欠的時間比較長,以致五年積累下來,所産生的利息、滯納金、超項費等費用,才會達到如今的11030元。當初首次收到對帳單時如果及時去還款,就不會造成現在的局面。銀行也呼籲廣大持卡人,如果有任何的地址、電話(特別是電話)變更,要及時通知銀行,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及時撥打銀行的服務熱線,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便可。只要發現後及時去解決,都能防止類似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