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産險兩家分支公司虛開發票被罰30萬元

2012-12-07 10: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范樂

  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保監會今日公佈的處罰事項顯示,太平洋財産保險公司位於廣州的兩家分支公司因2010年期間虛開保險仲介服務統一發票遭廣州保監局處罰30萬元。

  有關處罰決定書顯示,2010年太平洋財産保險廣州分公司通過廣州市鎂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虛開保險仲介服務統一發票。鎂嘉保險代理在收取開票費用後,將剩餘資金返還至該分公司相關人員。太保産險廣州分公司因此被罰12萬元。

  2010年6月至9月,太平洋財産保險廣州市黃埔支公司通過廣州市隆昊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虛開保險仲介服務統一發票。隆昊保險代理在收取開票費用後,將剩餘資金返還至該分公司相關人員 。太保産險廣州市黃埔支公司被罰18萬元。

  有關處罰決定書稱前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中新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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