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綜合險 最高賠500萬元

2012-11-06 16:24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范樂

  老人在養老服務機構責任範圍內發生人身傷害或事故,也有保險可以理賠了。《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今天上午推出,養老機構多了保護傘。

  市民政局相關人士上午告訴記者,由於老人身體多不便,養老機構再怎麼盡職盡責,也難免會發生一些意外,這給養老機構的運營帶來了風險。但同時由於養老機構多為微盈利或者不盈利的機構,老人一旦在養老機構內發生意外,就會産生索賠困難的問題,“養老機構多出於人道主義,賠得不多,可以説這個險種對養老機構來説是一個保護傘,對老人來説也有利於他們索賠,直接可以按照合同來。”

  據介紹,所有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養老服務機構,都可以投保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具體到保險費用來説,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保費標準為160元/床/年;市財政對標准保費給予80%的補貼,即128元/床/年;養老服務機構自付標准保費的20%,即32元/床/年。

  理賠方面,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理賠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以下且理賠資料齊全的賠案,保險公司直接賠付。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理賠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的賠案,保險公司需要現場查勘,最高賠款限額可達500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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