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人集團債務危機暴露民企生存困境

2012-02-13 10:11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范樂

  當地政府介入立人集團債務危機處置

  2012年2月8日,泰順縣政府向社會公佈了立人集團的22項資産清單。這22項資産包括10項位於江蘇、上海、溫州等地的已開發和在建的房地産項目;6項位於內蒙古和貴州的煤礦企業;位於泰順當地的育才學校、兩家分別位於北京和大連的幼兒園,以及泰順的一家蔬菜基地和一家家禽養殖基地。

  泰順縣政府同時發佈公告稱,為了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資産已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隱匿、處置資産;此外,還將對所有債權人的債權依法進行登記、核查、確認和處置。

  泰順縣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説,將立人集團的主要資産公之於眾,目的是希望社會各界監督並提供其他資産線索。據悉,泰順縣政府已委託兩家溫州當地的仲介機構——溫州中源會計師事務所和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啟動資産清查工作。

  據了解,眼下,當地政府已組建21個監督聯絡組,全面介入立人債務危機事件的監管和處置,目前實施的處置監管重點包括保全企業資産、開展清産核資、維護學校穩定、維護社會穩定、救助特殊困難人員等。債權登記工作將從2月15日起正式開始。

  但據了解,償債方案中所涉及的22個項目中的內蒙古哈拉溝露天煤礦自2011年11月28日停産後,在12月5日被內蒙古當地債權人代表強行接管;12月28日,所有財務會計資料被移交給債權人代表。因此,這一資産對於在泰順的債權人來説,已經沒有意義。

  而立人集團全資擁有的內蒙古牛五堯露天煤礦開採年限為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4月17日,核定開採量為60萬噸。該煤礦的開採期限事實上已所剩無幾,且目前由於處於冰凍期停産,預計2012年3月中下旬才能復産。

  立人集團在2011年3月收購的內蒙古敖包梁點石溝煤礦的23%股權能獲得多少權益也未獲得確認。立人集團與滿世集團洽談股權受讓事宜時,需出資6.7億元,已支付3.9億元,餘下2.8億元未按協議支付,股權轉讓手續還未辦理。在此種情形之下,立人集團最終能獲得的多少權益同樣需要關注。

  目前,對立人集團民間借貸糾紛的處理正處於司法介入階段,由泰順縣政法、金融等部門成立的工作組,正指導應對立人集團資産重組等相關事宜,有幾種方式的重組方案供債權人選擇。

  一是將債權轉為股權,可折價持股的企業分別是立人集團旗下的上海意邦置業有限公司,內蒙古鄂爾多斯誠意煤礦立人集團所擁有的部分股權。

  二是分期償還的債務規定在5年內清償,年還本金的20%,最後1年償還本金、利息,利率以銀行貸款同期基準利率計。若到期後仍不能按時還款,將拍賣資産償還。

  上述方案之外,對於立人集團和育才係學校的走向,不排除“育才係”學校將由政府接管,轉為公立的可能性。

  但當地人士稱,司法程式啟動後,立人的前景有可能出現新的變數。泰順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洪周榮向媒體表示,立人集團即便是政府接管,也將堅持民營性質。

  讓民間借貸規範化、陽光化刻不容緩

  據了解,當地公安機關對董順生等人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起因于群眾舉報立人集團的民間集資行為,並不涉及其他刑事犯罪。立人集團的民間借貸行為是高息借款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目前尚未定性。

  有觀察人士認為,這是自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宣佈停止償債付息後,這一民間借貸引發的危機由行政指導下的企業自行債務重組向司法介入演變的一個強烈信號。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金融市場並未完全開放,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融資從正規渠道遠遠無法得到滿足,只能轉而尋找其他渠道。“董順生是典型的創業失敗、陷入高利貸深淵、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這條不歸路的民營企業家。”

  在採訪中,不少經濟界、企業界人士呼籲,中國民間金融與地下金融現象愈演愈烈,本身説明瞭目前的金融體制已遠遠滯後於現實的經濟發展。加快金融體制改革,讓民間借貸規範化、陽光化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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