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新規遭遇“下有對策”

2011-05-30 07:3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王思羽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七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出臺了購卡實名登記、非現金購卡、限額發行等一系列制度。記者實地調查卻發現,目前《意見》的執行流於一紙空文。

    在西單購物中心辦卡處,工作人員指給記者看櫃檯上擺放的辦卡須知,這張A4列印紙張上,右上角是商通卡的藍色圖片,下面是五點“用卡須知”,其中第一項標明“此卡為500元、1000元面值和儲值卡”,第五項明確標明“不記名”。

    “一次性購卡10萬元,需要實名登記嗎?”記者向工作人員進一步核實。

    “不需要。”工作人員馬上回答説。

    “可以現金購買嗎?”

    “可以。”

    “卡的面值可以不都是500元和1000元嗎?10000元行嗎?”

    “沒問題,卡的面值辦多少都行。”

    提到剛剛出臺的新規定,工作人員回應説,新規定還不明朗,對他們沒有影響,他們目前也沒有採取相關調整措施。

    記者在北京中友百貨10層見到了負責辦卡的相關人員,在記者駐足的時間裏,前來詢問辦卡事宜的每人平均被告知,“不需要實名登記。”

    記者以單位辦卡發福利、送禮的名義要求辦300張,每張300元,另外再辦幾張金額較大的,要求不記名,現金支付。

    接待記者的工作人員非常有經驗,他拿出筆紙給記者支招:“員工300元一張,領導一般情況下十倍,總共大約10萬多,你分兩批結算,可以現金支付。”

    剛剛頒布的《意見》中要求,“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這名工作人員顯然已經熟讀了該政策,並研究出了應對之法:“你隨便拿一個名字登記,不以單位名義購買,以個人名義購買,分批購買,根本沒辦法查。”

    “另外幾張大面值的卡怎麼辦?”

    “不是問題。”

    “發票怎麼開?”

    “我們這裡發票種類很全,除了可以開辦公用品外,還可以開餐飲之類的,有什麼問題,可以給您具體的建議。”

    這位工作人員解釋政策説,“也可以這樣理解政策,新規定是要求多用途卡執行新規,我們辦的卡只能在我們一家消費,也可以不在多用途卡的範圍內。多用途卡屬於此次嚴查的銀行監管的部分,我們應該屬於工商部門管理。”按照他的解釋,加油卡等都將逃離政策之外。

    隨後,記者又在海澱區一太平洋百貨調查了解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辦理1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10000元等不等額的購物卡,均可現金支付,發票可開具辦公用品。工作人員進一步説明:“辦卡不需要實名,總額也沒有限制,可以辦多張。”

    商業繁華的西單商業圈,也是眾多收卡人員雲集的地方。在一位汪姓收卡人員的名片正面印著這樣的字樣:“常年代購誠信承諾服務週到為客保密”;背面印著“現金收購加油卡、商場購物卡、商通卡、蓮心卡,華聯、雙安、家樂福、物美等各大超市卡”。

    他告訴記者,商通卡9.5折收,他以9.6折出售;美通卡9.3折收;西單圖書卡8.8折……按照數量調整價格。他透露,圈裏有專門人向他們收購。

    對於新出臺的政策,在他看來,沒有懲罰的措施,也沒有具體的人管,因此他的生意目前還沒受到影響。 (李仁平)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