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企業獲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1-05-27 15:31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白皛

  央行5月26日向支付寶、銀聯商務有限公司、財付通等27家公司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據知情人士介紹,央行已以郵寄的方式將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給了上述公司。

  支付寶方面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央行下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正式名稱為《支付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可以覆蓋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發行與受理、貨幣匯兌等眾多種類型的支付業務。

  對此,分析人士普遍認為,《許可證》的正式發放,將利好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另外,目前《許可證》支援多種支付業務,不但有助相關企業業務向金融領域延伸,還能進一步使第三方支付行業形成完整的産業鏈。

  隨著《許可證》的正式發放,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從事支付服務的“身份”問題終於塵埃落定。易觀國際分析師張萌表示,《許可證》的發放,將賦予支付企業合法地位;倫敦花旗銀行分析師梁嘉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 採 訪 時 指 出 , 《 許 可 證 》 發 放後,第三方支付公司將擺脫之前關於企業資質的質疑,未來將迎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財付通總經理劉穎麒則表示,《許可證》發放後可以有效規範市場,有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並能使支付行業將形成一個完整的産業鏈。

 

  由於《許可證》能夠支援多種支付業務,因此有分析人士認為,這將有助於第三方支付企業進軍金融領域。張萌認為,《許可證》發放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可以延伸到政策監管更嚴格、專業性要求更高的金融領域,如基金、保險等理財服務市場。她預測,未來幾年基金、保險等理財服務市場將對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發展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促進第三方支付企業金融級的專業化支付服務水準進一步提升。

  不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 有 財 産 。 對 此 , 有 分 析 人 士 認為,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機構不能擅自利用賬戶中的沉澱資金以及利息,進行其他金融服務並獲利,將限制第三方支付企業在金融領域的深入發展;但也有不少專家認為,央行規定並未“卡死”第三方支付企業從事金融服務的可能性。目前央行應進一步細化監管法規,不但應該對上述問題進行明確界定,還應對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否從事其他種類的金融服務作出進一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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