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市場各方共擔風險
一位長期關注創業板的業內人士介紹:“此次徵求意見稿在IPO申報材料上,較主機板發行人增加了五方面的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説明書出具確認意見、保薦人對發行人成長性出具專項意見、發行人自公司設立以來股本演變情況説明、律師對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簽名蓋章的真實性出具意見和相關人員確認意見。”這更加體現了創業板的特點,更為強化了仲介機構的責任。
在廣發投行管理部總經理蔡鐵徵和平安證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羅騰子看來,意見稿的針對性很強,體現了創業企業本身的成長性特色,對於風險揭示的資訊披露提出了更進一步的更嚴的要求。
華泰證券投行部相關人士指出,意見稿發揮了各方的合力,參與各方實行風險共擔,將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她認為,意見稿有下述三個特點;一是體現和注重企業的創新和成長性;二是要求稅務和財務等各方出具意見,使得資訊披露更為充分;三是各方監管力度的加強。
有關人士還認為,徵求意見稿充分考慮了創業企業高成長高風險的特點,採取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做法警示風險,並從資訊披露方式上降低了企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