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賓
●曾剛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教授
●郭田勇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
近日,國務院通過刷卡手續費的調整方案,並將在2013年2月25日開始執行。方案維持了行業差別化定價,主要分成餐飲娛樂類、一般類、民生類以及公益類四大類,總體下調幅度在23%至24%,其中餐飲娛樂類下調幅度最高達37.5%。
刷卡費率降低,會給商戶帶來多大影響?消費者能否得到便利?又會對銀行産生何種影響?本期《財富觀》特邀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教授曾剛、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共同評論。
Q
1誰會獲益? 最直接受益方是商家
記者:此次刷卡費率降低,到底誰會受益?
曾剛:從費率來講,因為是大家長期談判、博弈的結果,所以不可能讓雙方都滿意,在這個過程當中,肯定有一方受了一些損失,另一方可能會得到一些收益。
原來我們銀行卡刷卡的主要收費有銀聯的服務費,還有一些收單的費用。付出成本的一方,主要是我們的商家。不同類型的商家,成本還不太一樣,餐飲業是大家關注得最多的,因為它的成本是最高的。這些費用儘管可能在成本裏面分成三大部分,但所有的都是商戶來承擔的,並沒有傳遞給最終的消費者。
從另一方面來講,目前這樣的一個下調,對商家的影響是最直接的。尤其是下調幅度比較多的餐飲類,過去收費比較高,對消費者可能會形成一些間接的影響。今後商家的成本下降了,可能用卡環境也會發生變化,商家會主動願意使用銀行卡來收款。另一方面,商家的成本降低了,銷售的價格也有可能會往下調,這樣的話,因為下調幅度不小,可能會讓我們消費者最終受惠。
郭田勇:這次下調是多方博弈,央行、商務部,還有相關部委討論的時間非常長,最後由更高的決策層做出統籌以後,做出了這個決策。之所以做出這個決策,也是從宏觀上怎麼樣來擴大內需,進一步刺激消費的角度出發,在這個大的背景下考慮的。
降低手續費以後,會給商家帶來很大的好處,其實降低刷卡的手續費,對餐飲、對旅遊這些商家來説,就相當於是一次減稅,等於説成本能夠直接得到降低。這樣的話,餐飲、娛樂,包括旅遊等行業的企業絕大部分都是中小企業,其實也等於是改善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這跟我們未來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的目標,應當説是相吻合的。
下一步,間接性的,這些商家由於經營成本降低了,他當然會把這些利好傳遞到消費者身上去,對於擴大消費也會有幫助。前兩年,很多餐館都不願意消費者刷銀行卡,只能用現金,不讓刷卡。為什麼呢?因為商家覺得成本太高了。這次降低手續費以後,銀行卡受理環節大大改善,會有更多的商家使用銀行卡,這對於整個消費的拉動是有幫助的。
Q
2衝擊銀行? 銀行業應以此為契機
記者:有一種説法,此次降低銀行刷卡費率,對商家和消費者有利,銀行則會受到一定衝擊,您如何看?
郭田勇:手續費在銀行卡收入中不算大錢,因為中間業務收入佔銀行業總收入20%還不到,而刷卡手續費在中間業務收入中連10%的比例也沒到。所以説總的來看不算大錢。
那麼有什麼問題呢?一個是,經濟形勢謹慎樂觀,又搞利率市場化,銀行業總體效益在下降;另一方面,銀行的卡部門往往是獨立核算的單位,而這塊收入在銀行卡業務上是比較大的。所以,這次調整對銀行卡部門帶來的壓力也比較大。
面對這種情況,銀行業應當爭取以收費降低為契機,把壞事變成好事,把市場蛋糕做大。這裡邊可能有兩件事要做:一是,現在新型的支付方式非常多,如手機銀行、電子銀行,包括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渠道,也是要跟銀行卡綁定到一塊來共同支付的,所以銀行應該加大跟這些新型支付渠道的合作,把消費總量做大,就是所謂的以量來補價。
第二,我們的信用卡一定要把信用內涵做實。前段時間,關於信用卡逾期後罰息問題的爭論非常多,這是因為國內的信用卡沒有真正被當做信用卡來做,我們大部分用卡人都沒有從銀行獲得真正的信用,大家在免息期內就把錢給還了。
未來信用卡要把信用內涵做實,真正給消費者提供信用,依靠利息收入逐漸形成主流,這樣的話,才能填補由於手續費降低受到的衝擊。通過創新形成收入來源的多元化,這對銀行非常重要。
曾剛:銀行應該把信用卡原來的實質含義做實了。還要提供更多的功能,這樣客戶能帶來更多的附加價值。再有,價格的降低可能會促進消費的拓展,那麼一方面是和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另一方面,費率的降低,可能會使更多的人、更多的商戶參與到支付網路中來,用卡的環境可以得到更大的改善。從這個角度來講,從長遠上來講,也擴大了客戶的群體。
Q
3為何博弈?要有關於金融消費者的立法
記者:此次刷卡費率,是多方博弈的結果,那麼如何才能讓銀行、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更加和諧?
曾剛:其實銀行和商戶,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都比較緊張。國外收費標準比我們還高,為什麼沒有出現吵架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有一個比較成型、成熟的規則,這就涉及到金融消費者立法問題。
這次金融危機之後,全世界都在考慮怎樣保護金融消費者?美國針對金融消費者保護出臺了一份長達一千多頁的法案,非常詳細地規定了怎樣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基本利益。
在中國,我們有商業銀行法,對銀行具體業務提出的一些規則,但怎麼樣去處理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我們並沒有一個詳細的立法。現在大家吵架,是因為沒有原則可依,沒有可參考的標準,具體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去執行。
那麼,從長期來看,立法是必須要做的,這是一個缺失。在實踐方面,現在銀行商會也成立了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也開始在著手做一些事情。從長遠來看,這些是比較基礎的事情,做好這些工作才能改變目前這種比較不規則的局面。在目前的局面下,各方都可能覺得自己是吃虧的,這並不利於一個良好市場氛圍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