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大保護 創業創新強引擎

2016-04-13 10:53:00    來源:綜合    

  以“保護智慧財産權、促進創業創新”為主題的首屆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層論壇當日舉行。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9日在北京表示,將著力構建智慧財産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加快形成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強大合力。(4月10日中國新聞網)

  此次國家首提構建智慧財産權大保護格局,是直指現實問題的針對性舉措,進一步彰顯了我國堅定不移尊重智慧財産權、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堅強決心。

  眾所都知,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智慧財産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 素。而智慧財産權價值的實現需要以智慧財産權保護為保障,沒有強有力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就難以有效激勵創業創新。正如李克強總理在2014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 上所説,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髮明創造的火種、維護創新者的權益。從中可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極端重要性。

  特別是在當前我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倡導和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智慧財産權作為創新驅動的基礎保障,作為創新創業的重要支撐,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愈加凸顯,加大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勢在必行、尤為急迫。

  一直以來,我國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成效顯著。“十二五”時期,全國智慧財産權系統共查處專利 侵權假冒案件8.7萬件,是“十一五”時期的近10倍。但與之同時,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效果與社會期待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相關法律 法規還不能很好地滿足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現實需要,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銜接也不夠緊密順暢,維權依然面臨著“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等難 題。

  追根溯源,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智慧財産權保護合力不夠。因為智慧財産權保護是一個複雜的系 統工程,從智慧財産權自身來説,涉及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等領域,其保護的權利內容、權利邊界等有各自的特點;就保護手段而言,涉及註冊 登記、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裁判、仲裁調解等多個方面。這些客觀上都要求必須構建起智慧財産權大保護的工作格局,唯此才能真正編密織牢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之 網。

  此次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首次提出“大保護”工作格局,明確智慧財産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正式升格為國務院知識 産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聯動,加快構建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優勢互 補、有機銜接的保護模式,深化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區域協作和國際合作,無疑是構建智慧財産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加快形成智慧財産權保護強大合力的一劑良方。

  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保護智慧財産權就能激勵創新。有理由相信,伴隨著智慧財産權大保護工作格局的構建和知 識産權保護合力的形成,一定能夠加快促進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從源頭上更好地保護智慧財産權;一定能夠更好地激發出“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高昂熱情和內在動 力,釋放出全社會的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我國經濟也必將在“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創新創業熱潮中實現提質增效升級。(未來網特約評論員 羅建華)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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