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10:18:00 來源:安陽晚報
日前,教育部公佈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並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部屬高校徵求意見。11月23日,安陽師範學院教務處工作人員表示,修訂後的《規定》中,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給予了支援,明確大學生創新創業可折算成學分。
安陽師範學院教務處副處長王立新介紹,針對近年來火熱的大學生創業浪潮,《規定》給予了支援,新增“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勤工助學、創新實驗等活動以及自主創業、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習成績”的規定。明確學校應當鼓勵、支援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和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王立新説,自主創業可以折算學分是《規定》中的一個亮點,可以看成是教育部響應國家提出的要求。省教育廳也下發了文件,從教學角度引導高校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他認為,《規定》中關於學生自主創新創業可折算學分的部分給有創新創業夢想的學生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更加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創新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我們學校制定了《人才培養方案》,通過設置綜合實踐環節,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要求我校學生通過參加各種實踐項目獲得相應積分。學生可自由規劃設計,但在校期間至少要完成15個積分,得到相應學分。這點和修訂後的《規定》中關於鼓勵學生創業的條款高度吻合。這是一個趨勢,但《規定》的具體實施方法還需要各高校自己制定。”王立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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