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2015-09-23 08:47:00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公佈了《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到2017年,全省眾創空間要達到100個——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我省將順應網路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為有志之士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構建眾創空間:建設100個眾創空間

  我省鼓勵企業、投資機構、行業組織、企業孵化器投資建設新型孵化載體,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和省級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等各類園區可充分利用老舊廠房、閒置房屋以及商業設施等資源,為眾創空間免費或低價提供專門場所。

  到2017年,全省設區的市及太原、長治國家高新區至少各建成3個眾創空間,普通本科高校、有條件的高職院校至少各建成1個眾創空間,建成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園1個,全省眾創空間達到100個。

  建立服務平臺: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

  綜合運用購買服務、資金補助、業務獎勵等方式,鼓勵支援研發設計、科技金融、創業孵化、成果交易、認證檢測等眾創服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項目推介、創業指導、融資服務、補貼發放等“一站式”創業服務。

  同時,建立免費寬頻、低價工位、免費開發工具和公共軟體使用的新模式,探索眾創空間運作的新機制。促進科研設施、儀器設備和科技文獻等資源向創客、企業開放,實現資源共用;對共用儀器設備的運作維護費用,由設備管理單位申請財政補貼。

  改革商事制度:允許按工位註冊企業

  有關部門將採取業務代辦、“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多證聯辦、快捷登記取照等措施,為企業註冊登記提供便利。針對眾創空間內設立企業的,可憑孵化機構出具的證明,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允許“一址多照”,按工位註冊企業。

  除法律另有規定和國務院決定保留的之外,其他事項一律不得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在校學生創業:實施彈性學制

  省內高校可實施彈性學制,允許高校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鼓勵扶持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以及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合夥經營或者組織起來創業。加強大學生創業培訓,鼓勵大學生等各類青年創業者進入大學科技園、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載體創業孵化。

  我省每年將遴選和扶持一批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實現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實踐和創業實戰的有機結合。

  離崗創業:人事關係保留3年

  支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辦、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對於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享有同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同時,允許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在職創業,其收入歸個人所有。

  改革收益分配:個人獎勵不低於50%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享有科技成果使用和處置自主權,科技成果轉化所得全部歸所在單位,並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做出貢獻的人員。

  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設立專項資金:參股且不分享收益

  省財政設立扶持眾創空間發展專項資金,用於眾創空間的開辦、眾創服務平臺的建設、場地租賃、寬頻接入、公共軟體開發等經費補助和參股眾創空間種子基金等。

  對經認定的眾創空間,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對眾創空間運營商設立大額種子基金的,省財政專項資金按一定比例參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時如出現虧損,先核銷財政資金權益。

  完善融資服務:提供“統借統還”貸款擔保

  我省支援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以及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等發展。加大創業信貸支援力度,鼓勵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向科技型創業企業提供信貸服務;鼓勵使用智慧財産權進行質押貸款、入股、轉讓;以眾創空間運營商為擔保主體,為眾創空間內創客企業提供“統借統還”形式的貸款擔保。

  本報記者 王龍飛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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