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名男子在天涯論壇上發帖叫賣自己背部文身人皮,記者按其留下的QQ號碼聯繫,該男子錶示,因做生意虧本,無法償還向女友及其家人借的大筆本金,現債主頻繁上女友家門追債,不得已選擇出賣文身人皮,要價15萬元。
昨天中午,網友“丟了未來”在天涯論壇京華雜談上發帖稱,“早就聽説過有人收藏文過身的人皮……我有一大塊人皮,就是我後背的錦鯉八卦圖,已經紋完半年了……真有心要的,手術和價錢的問題加我的QQ看照片聊吧……”“丟了未來”詳細描述了其文身圖案和大小,並表示叫賣人皮緣由是:“為了贖罪、為了彌補我犯下的錯誤。可是這一切都要錢,還是急要的所以就這樣了。”不少網友跟帖表示同情,但也有人懷疑“丟了未來”此舉旨在炒作。
記者與其取得聯繫,該男子發送了其背部文身照片,其文身面積從頸脖處一直到腰上部,佔據了整個背部的一大半。他自稱是天津人,28歲,過去曾因幫人收債、看場子犯法,蹲過監獄。出獄後女友和她的家人並沒有嫌棄他,四處籌來13萬元讓他做生意(其中一部分錢為高利貸),想讓他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他經營的二手摩托車生意虧光了本金,年關將近,債主頻繁登門向女友及其家人追債。該男子錶示,女友已得知此事,流淚默許。
該男子稱,有意者需支付15萬元費用,並聯繫醫院做切割和植皮手術,對於手術可能帶來的危險他已做好心理準備,並表示可以提前約定並簽訂協議。“丟了未來”表示,發帖當天下午,已有來自北京、上海、江蘇的4位“有意者”與他聯繫買賣事宜。
專家説法
買賣皮膚違法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鄭德運律師表示,買賣活體皮膚屬於違法行為。因為皮膚是人體的重要器官,保護皮膚的完整和健康是維護人體權的重要內容,人體權屬人身權的範疇,不具備物質財富的內容,不可以以貨幣計算。2007年5月1日實行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顯然更不能買賣用於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