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媒體提前披露,估計老百姓這回又得認命了。一項關乎數百萬人的公積金提取新政,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嚴守得有如國家機密。然而,這事兒老百姓操心,媒體也盯著。一個不留神,就被提前“爆料”,結果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本來,照此前放出來的風,可以“半年取一次”變“按月提取”,這對廣大有公積金的供樓一族來説,無疑會減輕月供壓力,誰曾想,跟著這按月發放的,竟然還有壓款半年、異地購房限制提取等諸多附帶條件。這下,老百姓不願意了。明明是我的錢,憑什麼取出來這麼困難,公積金管理者師出何名?更有想的嚴重的,懷疑資金是不是被挪用和虧空了。
在媒體的接連追問下,公積金中心終於急急約見記者予以澄清,説新系統上線和新政策執行沒有必然聯繫,新政策還有一定的程式要走。至於之前對銀行的培訓,是在假設的情況下,便於大家熟悉如何操作。
這話怎麼聽著有點耳熟,似乎是那句著名的臺詞“這只是一個構思,它還沒有成為事實。你又沒有證據,它又何罪之有?”
然而,如果構思真的成了事實,也許就只有遵照執行的份,再無半分迴旋餘地。這從去年12月1日執行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就看得出來,當時管理部門要求市民在提取公積金時,次次都要帶房産證和發票等證明文件。此規一齣,怨聲載道,卻也無可奈何。萬幸的是,這回趕在了那個執行的日子之前,咱還有説話的餘地。於是乎,在沸騰的民怨聲中,在媒體的質疑中,不管情願還是不情願,作為管理者的公積金中心總算是作出了姿態,公佈了歸集發放情況來説明自己的賬務清白,表態沒有時間表來執行新政,並聲稱“在醞釀階段,大家是可以充分發表意見的”。
終於會聽聽百姓意見了,儘管這傾聽可能有些不爽,也可能心不甘情不願,又或者自己也覺得有一肚子委屈沒處倒的,以至於説出了“我們就不明白為什麼那些人拿到了好處之後還要在那裏有意見,已經拿到了好處,為什麼就不能做一點犧牲?”這樣“非官方語系”的話。
誠然,百姓是享受了國家強制歸集的福利,也獲得了稅收和貸款上的一些幫助,然而,這是否就該成為他們讓渡自己所有權,放棄維護自己權益的正當理由?他們是否就該在觸及到自己切身利益時,還緘口諱言,逆來順受?事實上,在一些學者眼裏,無償利用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去建設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卻無需徵得繳存人同意的做法,本就值得商榷,更何況現在還可能限制的是他們來提取屬於自己的公積金、滿足正常購房和還貸需求的權利?
也許,咱平民百姓對政策的認知,會存有誤區,甚至因不理解而盲目反對,但這個時候,管理者們是否更應該加強與民意的溝通,多多傾聽百姓聲音,而不是把自己放在百姓的對立面,一味地排斥指責?一項政策遭到了強烈的反對質疑,那麼它必然有其不合理的存在。百姓的質疑,也只是想讓政策趨於合理與便利。
已經做出了傾聽的姿態,那就希望管理者能夠真正聽得入耳,聽到入心,聽到制定出合規合理的政策為止。(劉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