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日電 澳門特區政府推出的兩層式社會保障制度,除了把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擴展至二十二歲以上的全澳居民外,還將引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據澳門日報報道,新制建議政府從財政滾存中撥出三十億元作為啟動基金,聯同所徵得的全數外地僱員附加費一同注入中央公積金,作為特區政府一方所投放的資助金額。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體大會昨日下午三時在商務促進中心多功能會議廳舉行。社協“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將於即日起至明年四月三十日公開向社會各界人士諮詢,諮詢文本已上載至政府入口網站。
“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建議保留現行的社會保障基金,並擴大保障覆蓋範圍至澳門二十二歲以上的永久居民,包括家庭主婦及自雇人士。同時設立一個非強制中央公積金,鼓勵和協助所有本地永久居民加入新制度,共同為未來的退休生活保障及早作出安排。
在對現有社會保障基金的調整方面,新制建議把養老金的覆蓋範圍擴展至二十二歲以上的本地居民,同時延長供款年期至三十年(維持現時領取養老金合資格人士至少供款五年),倘若供款者連續或累計供款滿三十年(即三百六十個月),即可停止供款,至六十五歲便可收取養老金。
此外,新制亦建議調整供款金額,現時供款額每月四十五元(僱主三十元、僱員十五元),以每年調整一次,每月供款調升十五元(即僱員加五元、僱主加十元),直至達到每月四百六十五元的目標供款金額為止。有見於目前養老金金額與僱主、僱員供款額相差甚遠,開支缺口基本由政府“包底”。
因此,新制期望透過調整供款金額,最終令養老金金額的一半由參加者供款承擔。隨著養老金給付金額上調,目標供款額也將相應調升。
在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方面,新制因應覆蓋對象範圍的不同而推出兩個方案。方案一是面向全澳所有年滿二十二歲的永久居民,方案二隻會針對年滿二十二歲永久居民中的勞動人口。
基金成立後,特區政府會統一為覆蓋對象在基金內開設戶口,同時會在財政滾存中撥出一定比例的資金(新制假設政府給予第一期啟動資金為累積至去年底的三百億元的百分之十,即三十億元),聯同全數外地僱員附加費,一同注入非強制中央公積金的合資格居民戶口。
新制並建議上述的有關撥款,按合資格人士的年齡組別,分別可獲發一份、一點五份或兩份的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