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強化督查每日快報 | 環境保護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
環保部通報截圖。
4月17日,28個督查組共督查405家企業(單位),發現286家存在環境問題,其中“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産的88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0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的29個。
自環保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已發生濟南市、邢臺市多起拒絕督查組檢查,甚至阻礙執法的惡劣事件。
4月17日,第十五督查組在對山東省濟南市潔龍清洗助劑有限公司開展督查,該公司阻撓檢查。公安機關已對阻礙執法的兩人分別做出拘留10日、7日的治安處罰。
另外,4月17日第二十八督查組在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永得紡織廠準備進廠檢查時,廠內人員發現後隨即反鎖大門,停止生産,拒絕檢查。4月16日,第十九督查組發現山東省聊城市茌平縣鑫隆鋼材有限公司直排大量生産廢水,廠內人員拒不開門接受檢查。4月14日,第十二督查組對山西省陽泉市盂縣南婁鎮坡頭村東西垴工區進行現場檢查,企業拒絕檢查。目前,上述情況地方相關部門已進行調查處理。
針對拒絕、阻礙現場執法的問題,環境保護部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發生一起嚴厲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