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週刊》2017年第9期)
剛剛過去的2016年,我國居民的幸福感有何變化?不同區域的居民幸福感又有何不同?
反映居民幸福感的指標離不開GDP,但是只有GDP,居民可能感覺離幸福有點遠。居民的幸福感跟居民可支配收入這個指標更密切相關。
隨著2016年31個省份GDP和全體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數據的出爐,讓中國居民的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情況得到比較全面的展現。通過對比各省份的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還可以發現我國經濟發展是否存在失衡。
6省份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破3萬,西部省份仍落後
居民可支配收入即居民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一般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轉移性凈收入和財産性凈收入等,是反映居民生活水準的一個重要指標。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的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增長8.4%,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3%。
凡是高於23821元這個數字的地方,尤其是每人平均收入破3萬元的地方,應該説當地居民生活品質總體較高;而低於這個數字的地方,當地居民生活水準總體相對較低。各地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對比就像是一面“鏡子”,照出了現實種種。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梳理出2016年中國31個省份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排名,依次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蘇、廣東、福建、遼寧、山東、內蒙古、重慶、湖北、湖南、海南、江西、安徽、吉林、黑龍江、河北、山西、陜西、寧夏、四川、河南、新疆、廣西、青海、雲南、貴州、甘肅、西藏。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