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旬陽縣政府新聞辦公室向社會公佈了多人實名舉報該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李鋒“佔地建別墅、大操大辦父親喪事、公車私用”等問題的情況通報説明。
經調查,未發現李鋒本人利用特殊身份佔地建別墅、大操大辦父親喪事、公車私用等問題,但對其弟操辦父親喪事問題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以及李鋒父親存在超面積建房等問題,旬陽縣紀委決定予以立案和查處。
經過調查,2015年,李鋒父親李家禮居住房屋在旬小二級公路拓寬改造過程中需統一拆遷,遂向趙灣鎮全嶺村第四村民小組及村委會申請,回遷到原自己老宅(現新建房屋地點)拆除舊宅原基建新,解決居住問題。先後經過村民小組、村委會、鎮政府初審,報國土部門。2015年10月30日,旬陽縣人民政府以“旬村宅字(2015)1228號”審批件同意李家禮回遷原宅基地拆舊建新用地200平方米。建房所用材料均為李家禮個人經手購買,建房資金大部分為李家禮生前經營砂料場收益。初核組認為,李家禮回遷符合農村村民建房相關規定,但存在超面積建房問題。
經查, 李家禮有兩兒一女,長子李鋒、次子李松。今年8月28日,李家禮去世,8月31日中午安葬。按照當時兄弟分家,李家禮由李松負責養老送終。李鋒趕回老家後,建議對父親喪事一切從簡。但李松提出不讓李鋒管,其父後事由他操辦。李家禮生前人緣較廣,前來弔唁的人較多。李鋒給負責現場管喪事的相關人員説:“除雙方至親、父親生前故交及李松的朋友外,凡涉及他本人及不熟悉人的禮金一律不收”。經核實,喪事期間共辦流水席80余桌(含現場幫忙人員及親屬用餐),共收取333人禮金139295元,其中李家禮的女兒10000元,李松岳父5000元,與李父合夥經營砂場的李某等二人每人2000元,其餘大部分為雙方親朋和李家禮生前故交,所隨禮金100元到1000元不等。
旬陽縣國土局有部分幹部得知李鋒父親去世的消息後,到局行政股和財務室詢問,行政股長楊文成、計財股長馮光軍和出納張瓊等人一起協商,如有人隨禮,由馮光軍和張瓊負責收取和登記。隨後,馮光軍向系統中層以上20余人電話告知了李鋒父親去世消息,共收取國土系統124名職工禮金59200元。8月30日晚,三人一起將禮金送到喪事現場,遭到李鋒拒絕,並要求全額退還給職工。截至調查時,大部分已經退還,剩餘16300元禮金仍保管在張瓊手中。
另外,關於“楊才明實名舉報本人在李鋒父親去世時向李鋒贈送5000元禮金”問題。經查,8月30日晚上8點左右,有一個人給收禮人放下一個信封後走了,上面寫有“楊才明”的名字。喪事辦結交賬時,收禮人將此信封交給了李松,李松撕開信封發現內裝5000元現金,但未在禮簿上登記。李松遂將5000元現金交給了李鋒。李鋒在其父親喪事辦完返回單位後,于9月12日將裝有5000元現金的信封交給了國土局紀檢組組長李飛,安排李飛將信封退還給楊才明。後李飛又將信封交給了計財股股長馮光軍,讓其做好登記並負責退還給楊才明本人。馮光軍安排國土局出納張瓊登記後,多次聯繫楊才明,但一直未打通。11月3日,馮光軍又聯繫了兩次,並向楊才明手機號發送了一條短信,請楊才明看到短信後到縣國土局,但沒有回應。調查期間,經詢問楊才明,馮光軍所聯繫號碼已做保號處理,平時很少使用。5000元現金現仍保管在國土局出納張瓊處。
對反映“李鋒獨自使用超標準公車”問題。經查,因2015年公車改革後,縣國土資源局未保留公務用車。為保障單位公務出行,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租用一台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具體事宜由行政股負責辦理。隨後,按照局黨組會議安排,該局行政股于2016年8月10日在旬陽縣杜邦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旬陽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選定的公車社會化服務企業)租賃尼桑奇駿越野車一台,排量2.0L,購車價186800元,並於2016年9月23日簽訂了汽車租賃合同。該車由局行政股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使用,有派車單和出車記錄。調查未發現公車私用問題。依據《安康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轉發陜西省公務用車購置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安車改發[2016]19號)內容,越野車(含SUV)配備標準為排量2.5L(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
根據以上調查,未發現李鋒本人利用特殊身份佔地建別墅、大操大辦父親喪事、公車私用等問題,但對在其弟李松操辦父親喪事問題上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同時,縣國土局計財股股長馮光軍在得知李鋒父親去世消息後,擅自打電話告知系統中層以上幹部二十余人,致使全系統124名職工共隨禮59200元,且未將李鋒退回的禮金及時退還楊才明本人。調查還發現李鋒父親李家禮存在超面積建房問題。根據相關規定,縣紀委決定:對李鋒有關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對李鋒父親李家禮超面積建房問題,由國土部門依法查處;對縣國土局行政股長楊文成、計財股長馮光軍、出納張瓊予以約談提醒。(記者 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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