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李姓女子半年內接到12萬通“無聲”電話,來電不但不分晝夜,平均一天高達700通,一接通就挂斷,害她失眠就醫。不過,臺北士林地檢署認為,林女頻打電話雖造成接電話者心理壓迫,但因沒有強暴、脅迫行為,不構成強制罪,18日處分不起訴。
遭“奪命連環叩”的李姓女子是上班族,大學法律系畢業,年約30歲。她報警説,去年3月13日至8月31日間,手機接到十萬多通來電,對方接通後不出聲或直接挂掉,騷擾她生活作息,導致她失眠就醫。她説,工作、睡覺都有電話,報警後還是接不停,不堪其擾。
警方根據通聯紀錄查出,無聲電話是臺北市士林區60歲林姓女子撥打,她半年內打了12萬通電話,平均一天要打700多通,其中5天每天2000多通。
林女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李女,並表示電話是已故母親撥打;不過“電話是不是你打?”林女仍否認犯案,向檢察官説,該電話號碼是她姐姐的,並稱已往生的母親撥電話給 姐姐。檢方調查,兩人雖素不相識,但無聲電話確實是林女撥打;林女過去與母親同住,近來母親過世,懷疑她情緒不穩才亂打電話。
檢方認為,林女長時間、密集以“不出聲”方式撥打電話給李女,但打電話非暴力行為,雖侵害對方的居住自由權利,造成心理壓迫,但客觀上沒有恐嚇要挾的手段,不構成“刑法”的強制罪。
檢察官表示,李女仍可尋求民事途徑上訴來維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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