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臺灣新聞主管機構負責人蘇俊賓證實,兩岸合拍電視劇8月開始實施。依有關機構草擬的處理原則,未來合拍臺灣主創和技術人員必須超過1/3,大陸不得多於1/3。
臺灣媒體報道,依據臺灣廣電機構草擬的大陸地區主創人員及技術人員來臺參與合拍電視劇節目審核處理原則,兩岸人員分主創人員、主要演員、技術人員三類計算。按照處理原則,在三類人員總人數中,臺灣地區應超過1/3,大陸人員不得超過1/3。
臺灣廣電機構負責官員何乃麒表示,這項處理原則給予兩岸合拍劇明確的産地認定,一旦認定是合拍劇,各自視為本地劇;在臺灣,合拍劇不但無需事前送審,還可以報名角逐金鐘獎。
除了人員的比例限制,這項處理原則還增訂了包括棚內外的主要場景都應有臺灣地區場景的規定,後期製作也應在臺灣地區完成,除非臺灣地區沒有相應的後期製作設備或技術。
報道稱,臺新聞機構的這項處理原則早在年初就已成形,但因臺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有疑慮以及其他程式而遲遲沒有推出。何乃麒表示,演藝工會擔心開放兩岸合拍戲劇會影響本土藝人演出機會,但實際上兩岸合拍能增加兩岸製作節目的量,反而會增加臺灣演員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