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日益頻密的港臺交流需要,特區政府今年以來連續出臺了三項便利臺灣人士赴港的措施,一是從1月1日起,取消網上快證申請入境次數的限制;二是將持證人來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三是從4月27日起,允許持臺胞證的臺灣居民以訪客身份來港逗留不超過7天,而無需持有內地出入境簽注。
發言人表示,相信上述措施會進一步推動兩地人員的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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