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上午,湖南嶽陽姑娘小汪昨日在武漢漢口旅遊途中,發現路邊一位老人失血過多。在幫助老人進醫院救治後送其回家,小汪開始向路旁過路的警車求救,不料接連路過幾輛警車都未理睬她,氣憤之下,在第三輛警車拒絕幫助準備離開之時,姑娘踢了警車幾腳,卻被警方用手銬銬住拷打(4月12日 中國青年網)
看到這則新聞,不由的讓人聯想起去年2月份,同樣是在武漢,一名叫做河源啟一郎的日本青年自行車失竊了,為此武漢民警全民動員、奮發圖強,終於是在短時間內找到了被竊的自行車。但湖南女孩小汪卻享受不到這樣的VIP待遇,在救助一位受傷大娘的同時向警車求助,被拒後憤而踹車一腳。結果攤上了大事,她被拷打一番。
圖片裏這位善良和美麗並存的女孩,在鏡頭面前向公眾袒露著青紫的傷痕,坦白説真讓人揪心,這不是辣手摧花嗎?她究竟犯了什麼罪以至於要上升到如此待遇?女孩稱“這趟旅遊讓我刻骨銘心,做好事做的我好傷心,這武漢是怎麼了?我再也不來武漢了! ”
對於女孩的委屈任何人都感同身受。在當下樂於助人的氛圍是越發不容樂觀,而最為敏感的就是幫助路邊受傷老人。女孩能義無反顧的幫助一個受傷老太太,這件小事本身就已經有超越這個時代的先進性,並不是筆者唱衰社會風氣,而是178比1的案例前不久我們剛剛經歷。不客氣的説,女孩本來就是越俎代庖,本來就應該是公職人員和警察應該及時處理的事情,現在倒好,主體工作群眾幫你代勞了,只求你完成最後的“一公里”,卻得到三輛警車的白眼,稍有情緒表達就要來個拷打伺候。難不成“有困難找民警”已成傳説?
警車作為公共資源工具,天生就是服務於大眾的,這本無話可説。但是當今社會某些公職人員特權思想嚴重,作風霸道,盡幹些本末倒置的事情。前段時間沸沸颺颺的海南警車帶小三泡溫泉,激起了多少社會反響。而2011年昆明一産婦臨産求助警車遭拒,如此冷漠,讓人炎暑六月都能感到刺骨寒意。
事後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岸”發佈微博承認,在處理該起事件中“行為過當”,並已向當事人道歉。突然間想到一句經典臺詞“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嘛”,可當警察也已經順應潮流的祭起“道歉”法寶的時候,尷尬的又是誰呢? (謝偉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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