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武昌某高校大三學生小袁和女友在校外散步時,扶起一位被大狗撞到在地的老婆婆,並帶到學校醫院檢查,直至婆婆的女兒將其接走。但讓小袁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婆婆的女兒打來電話,一口咬定那條狗就是小袁所養,並索賠5萬元。所幸在警方的介入下,婆婆一家最終鬆口,改稱“誤會一場”。(5月25日武漢晚報)
好人太“難做”。如此“誤會”,網路、報刊和現實中均不少見,最有名的當然是“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歲的徐壽蘭在公交車站跌倒受傷後,彭宇扶起,並在老人請求下將其送到醫院。後老人稱被彭宇所撞並將其告上法庭。經四次審理後,法院一審判決彭宇賠償4.5萬元。二審開庭前,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雙方在保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相助被索,是若干個翻版的“彭宇案”後又一個翻版的“彭宇案”!
愛心傷不起。“彭宇案”後,幾乎全中國人都知道:遇見老人摔倒,千萬不能隨便攙扶!南京一位92歲的老太太摔倒在人行道上口吐白沫,過往行人無一理睬,體育舞蹈教練魏永玲從旁路過,拉住9名路人見證,才敢打電話報警。武漢88歲的李爹爹在菜場口摔倒,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時後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國人之冷漠至“小悅悅事件”達到極點,18名路人視而不見無一施救,兩歲女童被反覆碾壓最終不幸離世!
敲詐須懲處。小袁告訴記者,相助被索給自己帶來很大的困擾,也嚴重影響了上課學習的狀態。恩將仇報的人,正如東郭先生救的狼。在“小悅悅事件”反思未斷之際,在即將迎來學習雷鋒活動50週年之際,“狼影”再現,令人心寒,令人憤怒。打擊“狼心”,就是拯救“良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雖敲詐未遂,然惡意明顯,即便不入罪,也不可姑息!
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希望全國上下如火如荼的學雷鋒活動能撫平小袁們的心靈創傷,願好人一生平安!(台灣網網友:吳靜)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