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財政部會同監察部、審計署和國務院國資委聯合發佈《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規範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的“12條禁令”。(《中國平年報》5月20日)
國有企業由於逐步市場化,大部分企業經營自負盈虧,一把手的權力顯得越來越大,有些企業未進行股份制改革,一把手帶頭執行年薪制,緊接著所有的中層幹部全部實行年薪制,工資比普通職工高出5---10倍。
由於工廠大部分實行廠長負責制,所以廠長的權力高於一切,廠長家長作風嚴重,有的廠長甚至把國家的企業當成了自家的企業,一言堂嚴重,老子天下第一,目中無人,目空一切,把自己淩駕於黨的領導之上。
工廠財會制度混亂,小金庫成為普遍現象,沒有法律約束的監管制度,花什麼錢,花多少錢,怎麼花錢,廠長説了算,工會、紀委、黨委、職代會形同虛設,上行下效,有一工廠的處室竟然沒有會計出納,所有資金由處長一人經管,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工人的權益受到侵害,一個星期只需休息一天,經常加班加點又沒有加班費,帶薪休假名存實亡,給領導提意見就給小鞋穿,甚至於丟掉飯碗,家長制一言堂在工廠風行,職工基本上沒有説話的權利,只能私下發發牢騷,講講怪話,議論議論,民主作風極差。
工人工資待遇極低,只能拿到幹部的1/5---1/10左右。大部分職工月工資1000多元。有一軍工企業職工底薪850元,工齡工資每年5元,水電補貼60元,其餘就是績效工資,幹部績效由領導打分評定,工人績效按計件工時評定,總原則還要根據單位效益來定,工人把績效工資形象的調侃為挂在空中的一塊肉。
企業如此管理前途令人十分擔憂,黨在企業的領導地位幾乎沒有,完全違背了黨指揮槍的基本原則。一切都是廠長一人説了算,所以這種管理方式漏洞很大,容易助長官僚主義、特權家長作風,出現貪污腐敗、三公消費,決策錯誤、資源浪費等現象。
胡錦濤書記一再強調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提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從政理念,工人是企業的主人,是企業發展的基本條件和因素。是推動技術進步企業發展的基本生産力。提高職工在企業的地位,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才能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和極大的生産積極性。也才能推動企業的各項工作穩步向前發展。
12條禁令發佈加大了對一把手的監管與約束,但還應該在執行上下大力氣,防止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對策,執行走樣和形式化。還應財務公開,賬目公開,把領導的財務與消費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中。光禁不行,還要規定嚴格的懲罰細則和制度,要制定重大決策失誤損失最低限額,超過最低限額要追究刑事責任,嚴格監管制度和執法力度。
職工急切希望通過約束機制,恢復工廠的民主集中制科學管理,強化黨委、紀委、工會、職代會等監管職能,重視和提高職工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提高他們的各項待遇,更好地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與創造性,推動企業的發展,推動我國新型工業化的進程。(台灣網網友:宋九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