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關歲尾,總有一種對比在形成兩種反差,一種是凡屬公有性質的單位,總是開始突擊花錢,花錢名目繁多到許多發票都無法填寫名稱的地步。一種是凡屬私有或家庭類的單位,總是尋找各種理由開源節流,捂緊錢袋子,節儉的程度讓人感嘆掙錢的不易。
具有公有性質的單位之所以願突擊花錢,因為錢的使用性質是不同的,雖屬人民幣,但其種類屬於公款性質,且本年度花不完錢,還會影響下年的撥款數量。因為他們的錢都有一個來源,即從納稅人的口袋和國家的財政預算裏産生。
本來,這些錢應只有一個使用途徑,即直接或間接投向與民生有關的領域。恰恰相反,不少單位把錢用於公款旅遊,或是購買名貴樹種等環節中,甚至給員工發了福利。個中的利益鏈條有何具體的互利互惠方式,只有當事人清楚。
突擊花錢又是涉及腐敗領域的一種前兆,不受約束的花錢讓一些人因此而利用權力走向貪污腐化之路,其根源在於管理上疏漏,因為突擊花錢這種工作方法在法制管理上還處於薄弱甚至是空白狀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並完整的管理機制,使其始終流於一種道德範疇的管理形式上。管理的浮淺性讓突擊花錢處於了氾濫狀態。
與此鮮明對比的是;“小家”一般都不願大手大腳,因為每掙一分錢,都充滿艱辛。為此,每花一分錢都要考慮其怎麼花,花到什麼程度,花出什麼效果,是用於財富積累,還是用於拓寬人脈關係,花錢的過程非常節儉也非常具有理財理念。
這個鮮明的對比就是道德上的一種具體反差,由此折射出一些人的心態和反映出道德涵養,説明其沒有熱愛公物、熱愛國家的意識。從小處講,是道德素質差的表現,從大處説,是愛國意識殘缺的體現。因為公共場所、公共財産等的構成因素既是國家,國家是一個民族的産物,也是一個地理意義上的標誌,更是一種人文傳統的延續,還是人的一種觀念在生命意義上的自覺維護。
我們説愛國,是受一種理想信念和道德理念的支配。如果不愛國,起碼我們在執政理念上就是一種缺失的表現。如果連國都不去熱愛,何談能熱愛人民?更何談能對人民有感情,講奉獻。如果不去愛國愛民,執政為民就會流於形式。
對此,我們要建立一種具有科學發展標本意義的機制,從各個環節上培育幹部們的愛國情操,愛民意識及感情,從節約一點水、一張紙的號召開始,培養他們的節儉意識。也要從監督機制入手,嚴把各種公款消費環節,對用公款進行娛樂消費或是不切實際突擊花錢的幹部,給予其機制上的制約,並給予其思想上的反省,還給其行為上的打擊。使其每花一分公款,都要有根有據,都要惠及於民生,都要厲倡節儉,都要嚴把審計關口,真正作到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這樣,才能讓幹部們真正認識到為民花錢的時代意義,樹立起正確的為人民服務的價值觀。(台灣網網友:李宏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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