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衛視《平民英雄》欄目組在武漢的一路公交車上請演員扮小偷,測試市民道德,引起爭論。
有市民挺身而出,得到一些人的正面評價,認為驗出了武漢人的“真善勇”;為什麼選擇武漢而不是其他城市,又受到一些人的質疑,認為是“抹黑武漢”。
為什麼選擇武漢,一些市民有情緒,也有人認為,對於這種“暴露”,應該更寬容一些,樹立自己的自信和風度。這些都不是主要問題。
此一事件的核心是一家公共媒體設局測試人的道德,這種方式極為不當,很容易引起人的反感,也背離了媒體的倫理底線。
相關介紹裏,《平民英雄》 被稱為一個大型公益道德欄目。還有説法是,這個欄目力圖通過日常突發性事件,觀察普通民眾的反應,挖掘和展現普通老百姓的道德閃光點。這就是説,不論其涉及的內容,還是價值指向,這個節目與社會現實緊密聯繫,新聞性極強。
媒體關注社會現實,真實是生命。所謂真實,就是按事實的原貌加以報道,不歪曲和篡改事實,不編造和杜撰情節。《平民英雄》在武漢的公交車上設立“道德試驗站”,這不是記錄事實、反映事實,而是直接策劃製造了一個事件,並在傳播的過程中載入了各種評斷和意義。
真實、客觀、公正的傳播,給社會以光明和希望,虛假、錯誤、偏移公正的報道,作用是反面的。
現在,使用“隱蔽手段”來調查取證的媒體行為很普遍,也越來越被認為具有一定合理性。《平民英雄》的做法和這完全不同,這還不是尊不尊重人的隱私的問題,也不是行為的界限與自由度的問題,而是媒體自己佈置場景、導演新聞,並名之為“挖掘與展現道德閃光點”。
道德發乎人的本性。普通人的道德行為之所以讓人感動,是因為這些行為自自然然地發生,在不被安排、並非排練的時刻,為所當為。人和道德都不是試驗對象,既不是媒體的,也不是其他組織機構的。
如果挺身而出的市民遭遇人身危險,後果將怎樣?如果挺身而出的市民對“小偷”造成了傷害,性質又將如何?可以設想。
有人可能會説,節目的初衷還是好的。初衷是好,但不代表方式可以隨便選擇。媒體對戰爭、災禍、動亂等的關注和報道,長期引發人類倫理情感上的共鳴,對彼此命運的觀照,但媒體如果靠製造一場戰爭、災禍和動亂來體現,這是不可想像的。
媒體是守護社會良心的事業,這是對媒體提出的倫理要求。如今,媒體的概念在擴大,社會影響也越來越大,但媒體的倫理自覺並不是十分清晰。無論文字、聲音、圖像還是網路,當前存在的媒體道德責任缺失,傳播活動的逐利失范等問題,危及媒體生存,制約其發展。
長期以來,媒體與社會的關係是單向度的,媒體關注社會、報道社會,向社會傳播資訊並引導社會。現在我們越來越看到,媒體自身正在成為被關注和審視的對象,人們對它有要求,不再不假思索地接受媒體提供的資訊産品。媒體在真實上失守失范,是讓人最不能容忍的,媒體自身的倫理,也必須得到深刻地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