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出現了邀請網路上很有爭議的人物、炫醜的人物到電視媒體上而且是黃金時間做節目的情況。我們要及時糾正、扭轉問題,一種錯誤不能一犯再犯。” 近日,在“2012年星光電視節目創新創優論壇”上,廣電總局副局長李偉表示電視節目在審美導向上,要防止過度娛樂化、低俗化傾向的反彈,同時強調了總局不允許網路紅人、有醜聞劣跡的人物上電視節目做嘉賓的意見。
在網上以炫醜而爆紅的人物,他們的言行不少是對傳統文化和社會核心價值觀的背離。一位網路女紅人,參加某電視臺一檔徵婚節目,竟毫不掩飾地説,她願意當“二奶”,只要這個男的包得起。這種出位的表白,被電視包裝後,她倒成了率性、不做作的“人氣王”。
作為傳統主流媒體,電視與網路相比,公信和權威性應該是它顯著特點。把以炫醜博取眼球的網路紅人請上電視,這其實是在渲染一種不健康的文化。他們用自己的行為告訴人們,成功無須奮鬥,要成功也很容易。炫富可以出名,代表人物如郭美美,豪車名包,令人咂舌;無知可以出名,代表人物如鳳姐,愛好文學,讀名著《知音》和《故事會》;“乾爹”慶生同樣可以出名,代表人物如模特周蕊,雖然跟她一起合力切蛋糕的乾爹臉被遮住了,但他腰間的那條愛馬仕皮帶顯示“乾爹”是個絕對有錢的主……讓這些人走上電視媒體,就是為他們的奇談怪論推波助瀾,會使觀眾以為,文化多元,可以包容,説到底,這是種惡趣味,久而久之,會對人們(特別是青少年)價值觀産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電視媒體“捧”這些人不難理解,是奔著收視率去的,收視率越高,吸引廣告客戶越多。商品社會,經濟效益要講,但仍要考慮社會效果,所以,媒體的價值取向不能完全憑市場決斷。市場化不等於庸俗化。你想炫醜,可以,在家中自我欣賞吧。(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