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破冰容易融冰難”,當前,應充分利用“三公”經費公開制度日漸成熟的有利條件,趁著改進作風“八項規定”的東風,儘快實現公車改革從“破冰”到“融冰”的升級
近日有媒體報道,改革開放以來的三次公車改革浪潮,沒有徹底遏住“車輪上的腐敗”,反倒使一些地方的公車亂象越改越糟,百姓的意見也越來越大。據報道,浙江、雲南、廣東等地曾展開各種形式的試點,但很多試點政策“曇花一現”之後沒有下文,個別地方的試點甚至因領導換屆而出現“人走政息”。
近20年,公車改革一直處在“摸石頭”的階段,改革時斷時續,鮮有實質性進展。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政協副主席李衛華表示,“年復一年的公車改革,似乎一直挂著空擋,超編配車、公車私用的勢頭依然強勁。”他認為,公車已演變成官員特權身份攀比的象徵,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損害了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李衛華的表述並非危言聳聽,從1994年至今已走過19年曆程的公車改革,確實到了不得不改、“火燒屁股”之時。一方面,高昂的公車運作成本,已成各級政府財政支出的重頭——根據此前公佈的數據,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已佔三公經費總數六成以上;另一方面,公車私用現象遭詬病已久,無論是私開公車肇事,還是違規使用公車出遊,每一則與公車相關的新聞,都會遭公眾齊聲討伐。
公車改革舉步維艱,讓人感到有些意外。畢竟,縱觀中國社會轉型期必須推進的各項改革,公車改革其實連“割肉式改革”都説不上,它應該是難度和風險最小的一項改革——改革可能會讓部分習慣公車出行的領導幹部略感“不便”,但它畢竟不像政府機構改革、國企改革等那樣“傷筋動骨”。
與其他領域的改革相比,公車改革有非常具體的指向,也不缺政策法規的支撐,更在社會民眾中早有高度共識;從改革前景來看,公車改革在試點中已積累大量經驗,全面推行改革的條件也已比較成熟。深入推進這項不涉及“飯碗”問題的改革,只需有削減公車使用者“福利”的改革決心即可。但現在的問題恰恰在於,公車改革的主導者本身就是公車使用者,很多人都不願拿自己的利益開刀。
其實,在當前的政治架構中,即便沒有公車可用,領導幹部們的基本生活也不會受到實質性影響。有關部門應該意識到,公車亂象早已成為嚴重損害自身形象的膿包,儘早剜除為宜。遺憾的是,仍有一些人似乎捨不得公車帶給自己的微利,他們推行的改革舉措,也與民眾的期待相去甚遠。
但必須強調的是,以車補代替公車、拍賣超編公車、給公車安裝GPS、給公車貼牌等舉措,效果雖然不夠理想,卻並不意味著試點沒有意義。恰恰相反,通過這些試點,我們能夠發現公車改革的難點何在,也能多一些監督公車的渠道,甚至還能發現一些初衷良好的政策是如何在執行中被消解的,這對今後進一步推進公車改革都大有裨益。畢竟,目前監督公車私用濫用的手段,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多一種監督渠道,多一種公共參與的方式,公車私用者就會多一份敬畏。
如果用一句話形容公車改革的現狀,“破冰容易融冰難”是比較準確的概括。近些年零零星星的公車改革試點,都帶有“破冰”意義,但很多改革探索往往止于試點,一些先行先試地區的優秀經驗也沒有向其他地區推廣。那些沒納入試點範圍的地區,則對改革普遍持觀望態度,這也正是公車治理一直堅冰難融的原因。
要打破公車改革“破冰容易融冰難”的困境,要有自上而下推進改革的決心。如今的公車改革試點,很多都是地方性的探索,由於缺乏統一的頂層設計,很難上升為國家治理的經驗。突破公車改革困境,需要在地方試點的基礎上加強宏觀統籌,將公車關進“制度的籠子”。具體來説有兩個方面:一是將公車管理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軌道,像其他國家那樣逐步降低公車保有量;二是壓縮和削減公車購置與運作預算,將公車購置和使用情況詳細而及時地向社會公開。
要打破公車改革“破冰容易融冰難”的困境,還要創造條件讓群眾監督公車。現階段,對公車的監督以內部監督為主,讓每天都在享用公車的人監督治理公車,加上懲治力度偏輕,很容易讓監督變成走過場。因此,在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的同時,還應激活社會監督、媒體監督與網路監督的活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體系。這兩年,網友在春節期間發起的“隨手拍公車私用”活動,得到社會各界積極響應,民間社會的監督智慧和監督熱情,應該成為公車改革的“正能量”。
學者孫立平曾經説過:“公車改革是一個風向標,如果這樣一項具體而又並不複雜的改革都無法向前實質性地推進,那些更為複雜的、會觸動重大利益關係的改革也就更加困難了。”超編配車、公車私用等現象,已成了影響黨政幹部形象的“負資産”,公車改革已經不能一拖再拖。有關部門應該讀懂聚焦于公車的民意,充分利用“三公”經費公開制度日漸成熟的有利條件,趁著改進作風“八項規定”的東風,儘快實現公車改革從“破冰”到“融冰”的升級。(易艷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