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指引下,國家財政對科研的投入呈現高速增長態勢,促進科技在一些領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在科研經費快速增長的情況下,科研經費管理方面的問題日益突出,科研經費“跑冒滴漏”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社會上諸多議論。對於科研經費“跑冒滴漏”現象到底應該怎麼看?應怎樣進一步健全科研經費管理?這可以説是現階段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面臨的重要課題。
應該説,目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的確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但社會上對此也存在某些誤解誤讀現象。比如,有人宣稱我國科研經費用於科研項目本身的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這其實是沒有認識到科研項目研發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間接成本。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者都知道,科研項目經費有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分。簡單地説,直接經費是指發生在具體研發項目上的費用,間接經費是用於改善科研活動各種支撐條件的費用。區分直接經費和間接經費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其主要依據是研究者進行科研活動需要一定的輔助條件,需要用間接經費來支付這部分費用。雖然目前我們在間接經費管理上還要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但不能認為間接經費就是科研經費的浪費流失。當然,這些誤解誤讀也提醒我們,科研經費管理必須處理好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的關係。
從實際情況看,造成科研經費“跑冒滴漏”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科研經費管理沒有處理好人和物的關係。科研投入不能只注重科研成果,更應關注科研人員,讓他們有保障有尊嚴地進行研究工作。目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見物不見人”的現象,科研經費中允許用於人員費的支出比例較低,課題經費申報和評審中存在勞務費比例限制。這些規定與科研工作實際需求脫節,難以全面真實地體現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部分科研人員虛開各種各樣的發票套取資金,用於彌補人員費和勞務費。而當這種情況成為潛規則愈演愈烈時,必然導致科研經費管理出現亂象,“跑冒滴漏”不斷發生。事實上,科技創新最根本、最關鍵的要素是人,是奮戰在一線的科研人員。深化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讓科研人員有保障有尊嚴地從事科研活動,不僅要使科研人員合法取得科研項目的收益、使激勵科研的因素充分發揮作用,而且要使政府部門將科研經費管理重點從過程轉向結果,從經費的規範性審查轉向經費投入績效評價,注重項目成果品質和實際貢獻,加強對科技成果達標性和資金實際效益的評價。同時,應建立承擔科研項目信用管理體系,懲罰和激勵並重,既激發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創造力,又規範其行為。
從根本上説,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必須處理好符合科研活動規律與符合財政規範管理要求的關係,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應是二者的有機統一。一方面,科研經費管理要符合財政規範管理要求,體現財政管理制度的科學化和精細化,避免科研經費濫用和浪費,並接受政府監管和公眾監督;另一方面,科研經費管理要符合科研活動的規律與需求,考慮到科技工作的特點,激發和保護科研人員的創新積極性。這是在注重提高科研人員道德修養的基礎上,從根本上剷除科研腐敗、保證科研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途徑。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正常的科研活動秩序,必須儘快解決。也應看到,深化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確保科研經費使用規範合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諸多利益關係。但我們別無選擇, 只能在財政規範管理要求和符合科研活動規律之間不斷尋求兼顧的平衡點,使財政資金在促進科技發展方面發揮最大功效。(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上海市科技創新與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