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不僅是對呼格冤魂的敬意,還有對多名受害者的告慰,更在為我們樹立起法治中國的全新標簽。呼格的悲劇必須有人負責,但這同樣離不開法治精神。
呼格吉勒圖的平反昭雪,讓人們感受到了法治中國的公平與正義。然而,真兇一日未伏法,這份遲到的法治標簽,就還只是半成品。4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法槌莊嚴落下,對趙志紅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一方面,法院採納了部分辯護意見,另一方面也駁回了可能會減輕處罰的一些辯解。這讓善良的人們清晰望見法治的力量,值得標注與反思。
可以説,趙志紅案前後的調查、審理,雖然幾經波折,但在輿論與司法機關的合力下,始終朝著正義的方向前行。這一次,內蒙古高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得體,運用程式適當,凸顯了法治精神與程式正義。可以説,此案不僅是對呼格冤魂的敬意,還有對多名受害者的告慰,更在為我們樹立起法治中國的全新標簽。
真相只有一個。我們相信,法律一定會將還原真相、除惡揚善的進程推至最後一步。往後,還將會有最高法的死刑復核程式,同樣要保障人權、全面客觀地認定法律責任,完成憲法賦予司法機關的神聖使命。決不冤枉一個好人,決不放過一個壞人,這是我們共同的法治願景。
把趙志紅案辦成鐵案,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由於本案涉及強姦等受害者隱私,不能完全公開是法定要求。這個條件下,如何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需要拿捏好法治平衡。並且,從中汲取教訓,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讓審判真正地不受權力、利益、情緒、輿情的干擾,只對真相與法律負責,才能釜底抽薪,不讓悲劇再上演。一定意義上,這比個案更緊迫、更重要。
與此同時,人們也關注釀成悲劇的背後推手。前兩天,網上傳言呼格冤案原調查組組長馮志明“被雙開”,不少網民拍手叫好。然而,不久此消息即被辟謠,證實屬於烏龍。呼格的悲劇必須有人負責,這毫無疑問,但,這同樣離不開法治精神,不能只憑情緒來辦。扎紮實實地調查取證,公開公正地審理裁決,才會還呼格及其雙親一個公道,也才能避免可能的誤判,把法治精神體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
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無論大案小案,一件件、一樁樁,全部交由法治來辦,是法治中國最彌足珍貴的印跡。其實,很多冤假錯案最初可能都是出於盲目的憤慨,失掉了理智的評判,才讓“命案必破”的邏輯取代了“法律至上”的威權。刑事、民事責任判定,需要法治,行政責任的追究,同樣也離不開。唯此,這份鮮血換來的標簽,才能夠真正不朽,刻在人民對法治的共同信仰裏。(井橋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