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首批核準了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按照要求,接下來所有985高校將在明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全國所有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我國高校終於在去行政化和依法治校上邁出堅實的一步。
高校章程素有“大學憲章”之稱,其上承國家法律法規,下啟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屬於高校內部的“根本大法”,大學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悉數仰賴於此。章程的存在也是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標誌,但一直以來在我國高校中處於空白狀態,出臺大學章程的呼聲由來已久。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飽受詬病,存在行政化積弊嚴重、官僚習氣濃重、人才培養不甚理想等問題,以及諸如學術腐敗、招生腐敗等現象。應該説,高校出現的這些亂象,究其元兇即在於教育主管部門與高校“政校不分”,高校缺乏應有的辦學自主權以及高校內部行政權力過大。
這次教育部核準6所重點高校章程,初步滿足了人們對大學自主辦學、去行政化的期待。大學章程的重要內容在於削減和監督行政權力,但貫徹情況如何,人們不無擔憂。
教育部強調,章程不是一紙空文,如果不按章程辦事,會有各種糾錯機制。我們相信,作為國家的精神高地,高校具有引領社會文化的能力,期待在高校層面落實去行政化,做好依法治校工作。(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