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針對央視“國內房地産開發商欠繳土地增值稅達3.8萬億”的相關報道,地産巨頭任志強炮轟央視“愚蠢無知”,甚至稱研究起訴央視。這一話題也持續升溫,引起網路圍觀和熱議。
任志強反駁央視相關報道的主要依據是:目前我國土地增值稅是先按比例預繳,在達到結算條件時再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至於什麼時候“達到結算條件”,取決於樓盤的銷售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任志強看來,應繳未繳是當前稅收管理制度安排下的“合法”之舉,不能被説成是“欠稅”並通過央視報道而被“遊街示眾”。
雖然央視的相關報道存在瑕疵,可是房地産開發商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還沒有繳納,央視的報道稱之為“欠稅”,此説也不能説不對。
在中央要求加快房地産稅立法進程的背景下,這一報道容易使人們産生某種聯想和猜測。比如,難道是高層想通過央視來敦促地方政府和稅務機關加快對地産商土地增值稅的匯算清繳步伐?又如,房地産稅的立法工作會否因此加快推進?如此這般,再加上名人名臺效應,引發公眾關注也在情理之中。
有意思的是,按照稅務機關對相關稅種實行“應收盡收”的精神,姑且勿論地産商是否拖欠了3.8萬億的土地增值稅,即使打個五折,也有1.9萬億之多!如此鉅額的稅款,按説地方稅務機關肯定會不時催繳的,可蹊蹺的是,從有關新聞報道看,他們似乎沒那麼積極。到底是地方稅務機關視而不見,還是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為之?對此,合理的解釋或許是,地方政府希望預留稅收增長空間:當上級政府要求地方加大稅收徵管力度,以完成甚至超額完成稅收任務的時候,地方稅務機關就可以跟地産商打招呼,讓他們加快匯算清繳。按此邏輯,地方政府和地方稅務機關並非不重視相關地産商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而是以此作為地方稅收收入的“緩衝地帶”,以應付不時之需。
況且,即使地方稅務機關很使勁地徵收土地增值稅,在供求失衡的情況下,相關稅負最終還是會轉嫁到購房者身上,直接或者間接助推了房價的上升,這當然不是高層願意看到的結果。
照此推論,上述有關地産商土地增值稅之爭,深層次原因可能是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與財力的嚴重不對稱,地方政府希望在稅收收入上留有迴旋的餘地,而土地增值稅就成了其中一個可以在現行稅制下可以被“操控”的稅種。
如果上述推論成立,央視的相關報道儘管從財稅專業的角度看顯得不夠專業,但也並非任志強所批的“愚蠢無知”,因為土地增值稅的應繳未繳的確不能視同為已經繳納了,在沒有完稅之前被稱為“欠稅”也未嘗不可,只是當前的稅制安排和有關土地增值稅的徵管方式給了地産商一個遞延繳納的機會,甚至被視為地産商的一種稅收籌劃行為。可是,欠稅還是欠稅,應繳未繳還是“欠”!倘若任志強如他所言起訴央視,正常情況下,其勝訴機會應該非常渺茫。 (作者林江是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