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在官方網站發出緊急通報稱,6月9日,山東、湖南、黑龍江三地發生中小學生溺亡事故,在同一天內,奪去了16名學生的生命。通報要求立即展開全面排查。
一天之內,16條如花朵般美好的年輕生命就此凋零,不僅令他們的父母、親人、老師、同學悲痛萬分,也讓社會心痛難忍。如此之痛,怎樣才能撫平?這樣的悲劇,如何不再重演?
要找解決辦法,必須首先找到事故原因。教育部的通報對今年以來的學生溺亡事故,有這樣的總結:多發生在週末、節假日或放學後;多發生在農村地區;多發生在無人看管的江河、水塘等野外水域;多發生在學生自行結伴遊玩的過程中,有的是結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發生在小學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學生的安全高於一切。從表面來看,發生事故的起因是學生在課餘時間活潑好玩,忽視了安全,因而發生不幸。然而,青少年的好動是天性,如果為了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而禁止戶外活動,無疑是違背人性,且缺乏可行性的。因此,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就尤為重要。與其不讓孩子們玩,不如告訴他們怎樣安全地玩,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和同伴的生命。在這一點上,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
安全教育,一方面應包括游泳在內的體育技能課程,如果沒有條件教游泳,至少應教會孩子在自己或同伴遇險時如何正確應對、正確救生。另一方面,應引導孩子認識到生命可貴、加強安全意識,遠離危險水域,不要進入偏僻、湍急的水流,不要去水庫戲水。有時候,反而是一些會游泳的孩子仗著自己“藝高人膽大”,低估危險,遭遇不幸。對此,不能責怪孩子調皮,而要反思成年人有沒有盡到保護、引導的責任。
上述這些課程,不應是教條式的灌輸,而應通過比較生動、靈活的方式,讓學生更樂意接受、更熟練掌握。安全教育年年講,教育部門的文件也年年下發,為何還有這麼多溺亡事故發生?學校的安全教育要真正入學生耳、入學生心,而不是僅僅走過場,應付了事。
除了教育之外,社會安全防範措施有沒有做到位,也考驗著社會管理的水準。例如,在公共水域,應安裝護欄、警示標誌,加強人力巡查,或動員周邊群眾看護。當發現有孩子在危險水域戲水,應及時勸離;當孩子遇險落水,也該有應急預案,如何在最短時間內獲知消息、派人施救。
暑假即將來臨,堵不如疏,家長多帶孩子出門玩玩,學校、社會多組織一些游泳活動,更能引導孩子安全、健康地度過假期。引人注意的是,農村的基礎設施薄弱,缺少適合青少年的娛樂場所,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們的安全問題令人揪心,需要更多社會幫助。(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