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些重要內容,保險合同裏的有幾個關鍵期限,消費者也需要弄明白。”昨日,多家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士提醒。
保險空白期:從投保人繳納保費到保險公司出具正式保單之前的這段時間,這段期間是否具有保險責任尚無明確的法律條文進行規範,屬於空白。
觀察期:在保險合同生效後的一定時期內(一般為90-180天),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大部分的醫療保險和極少數的意外保險都有觀察期。
寬限期:在首次繳付保險費以後,如果投保人在今後每年的各期沒有及時繳費,保險公司將給予投保人60天的寬限期限。投保人如果在60天內繳納了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60天過後沒有補交,該保險合同將中止。兩年之內投保人可以去保險公司申請復效,但需要補交保險費。
猶豫期:指在投保人簽收保險單後一定時間內(一般為10天),對所購買的保險不滿意,可無條件退保而退還相應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