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偷轉317萬 出國與老同學平分贓款

2012-06-27 11:07     來源:深圳特區報     編輯:范樂

  肖某自稱在老同學的誘惑下,偽造印章轉走龍崗住宅局賬戶上人民幣317萬多元。

  原工商銀行深圳分行龍崗支行客戶經理肖某,自稱在老同學的誘惑下,偽造印章轉走龍崗住宅局賬戶上人民幣317萬多元。隨後隱姓埋名亡命潛逃國外多年。前日,該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2002年4月,肖某調入工商銀行深圳分行龍崗支行客戶經理部任客戶經理,龍崗區住宅局是其負責的大客戶之一。2002年9月6日至同年9月29日,肖某以龍崗住宅局財務人員更變印鑒為契機,與王某(另案處理)合夥偽造了龍崗區住宅局的印章,並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龍崗區住宅局辦理了更變印鑒手續,最終利用假印章將龍崗區住宅局賬戶上的人民幣317.15萬元分多次轉走並取現。事後,兩人平分贓款,肖某將所得贓款用於購買汽車、房産以及個人消費。

  前日,43歲肖某一拐一拐地走進法庭,他説是因為在潛逃國外時發生車禍,現在骨膜炎復發所致。法庭上,肖某承認了所有控罪,並且對所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肖某説,自己是個孤兒,王某是他的老同學,讀書時非常照顧自己,兩人感情很好。後來王某出國了,而自己則在工商銀行當上了客戶經理。分別10年後,王某從國外回來,兩人相聚。王某自稱在國外搞外貿生意,生意比較好做,就跟肖某商量,弄點錢到國外去投資。

  肖某稱,自己在老同學的引誘下,想到了利用假印章轉走住宅局公款的辦法。兩人把錢弄到手後,通過地下錢莊把錢轉到了國外。而肖某製造了假身份,潛逃出國,卻發現王某所説的國外貿易公司並不屬實。於是兩人對半分了這317萬,隨後肖某又潛回國內,隱姓埋名直到被捕。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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