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培科:強化分紅比人造藍籌更靠譜

2012-06-11 14:46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三番五次地提及A股市場藍籌股的投資價值,並認為市場嚴重低估了藍籌股,建議投資者樹立價值投資理念,尋找有價值的藍籌股。但是,什麼是藍籌股?哪家公司是藍籌股?滬深300是藍籌股嗎?

  美國證券交易所網站對藍籌股的定義是:那些以其産品或服務的品質和超越經濟景氣好壞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可靠性而贏得全國聲譽的企業的股票。顯然,在這樣的概念界定下,真的不敢輕言國內哪家上市公司是藍籌股,滬深300也未必是。從概念來看,大公司的股票不一定是藍籌股,如果其主要盈利是靠壟斷而獲益,而且其名聲又備受爭議,雖然是最賺錢的大企業,但其産品和服務品質又遠未遙遙領先,只是靠制度圈養來“躺著賺錢”,這樣的大企業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概念。所以,很多國人誤把滬深300成份股判定為藍籌股,其實“滬深300”只是指數裏的權重股,僅僅只是一些所謂的大公司,是構成藍籌股概念的一個因素,但不是必然和唯一因素,而且滬深300中幾乎都是國企央企,他們的利潤高低、産品品質和服務效率很少接受市場來衡量,因此目前的滬深300成份股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正是由於概念的混淆,使得監管部門常常發出一些錯誤的市場信號,讓很多人躍躍欲試。比如,在監管部門頻頻對藍籌股喊話之後,市場中很多人就開始尋找藍籌股的蹤跡,有些機構甚至以此來忽悠股民基民。

  當前,除了儘快改革和協調一二級市場利益割裂等問題之外,還得儘快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紅回報機制,讓二級市場先具備價值投資的基本條件,只有這樣投資者才敢於長期投資。

  目前,雖然A股市場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但分紅比例仍然偏低,有些公司是迫於證監會的壓力,才採取了象徵性分紅,而這種分紅行為僅僅只是屈服於行政壓力,而非市場約束機制,況且監管部門又沒有對分紅事宜做出強制性措施,於是上市公司分紅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而且上市公司的主動性並不高。

  因此,分紅制度僅靠上市公司自覺性是不夠的,必須要採取必要的約束性措施。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除了要與再融資掛鉤外,比如還可以將其與大小非減持掛鉤,對於那些不分紅、不盈利的垃圾公司,應該立即限制其大小非拋售的行為,並及時讓其退市,以避免大小非泥沙俱下而讓投資者無辜受損和讓A股市場整體遭殃;其次,分紅制度還可以與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挂起鉤來,如果上市公司不分紅,高管們的薪酬也應該隨之打折扣;另外,分紅制度最好也與退市制度挂起鉤來,如果一些公司長期不分紅、股價持續低迷,股價連續幾年都在凈資産和發行價下方徘徊,凈利潤增長為負數,而且股票的內核價值又未提升,對於此類公司必須採取退市處理,因為這些公司對投資者而言長期並沒有做出貢獻,反而成為套牢股民的繩索,讓此類公司退出的越早,對維護市場環境越好。

  同時,還得防範上市公司的“惡性分紅”行為,比如中小板和創業板的一些公司,在超額募集資金之後,便在上市當年就採取高比例現金分紅,其實這又走了另一個極端,這實際上是一種“惡性分紅”,是一種變相的套現行為,對此,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要防止少數人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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