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活動吃霸王餐 西安頤和宮酒店維權獲得勝訴

時間:2010-12-13 13:56   來源:西安晚報

  因認為演唱會後組委會成員拖欠房費及餐飲消費6萬余元,西安一酒店將對方告上法庭。此案在開庭時本報曾予以報道。近日,這起糾紛有了一審結果,原告獲得勝訴。

  此案緣起2008年一場在西安舉辦的大型情景演唱會。當時,北京中藝領秀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陜西超英美容化妝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參與了活動。然而,活動結束後,因為認為在自己履行了合同約定義務的基礎上,對方遲遲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所欠房費及餐飲消費款64814.82元,負責明星接待的酒店西安頤和宮大酒店有限公司將北京中藝領秀公司、超英公司等三家單位告上法庭。請求法庭判令支付其房費及餐飲消費欠款共計6萬余元,同時承擔訴訟費。

  今年8月9日,雁塔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近日,法院認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受到法律的保護。本案爭議的焦點是,與原告簽訂合同的是誰,誰應當支付這筆費用。根據原告提供的演唱會海報及雁塔區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可以確定兩被告是組委會成員。而組委會行為代表被告的行為,因組委會的行為而產生的民事責任理應由被告承擔。

  因此,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對原告的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判令兩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房款及餐飲消費欠費共計64814.82元,並承擔本案案件受理費。

編輯:王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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