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機場周邊燃放孔明燈最高罰10萬
機場周邊禁止進行熱氣球、滑翔機等飛行活動,否則可能面臨最高達10萬元罰款。昨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民用機場凈空安全保護條例》。
民用機場凈空,是指航空器安全起降所要求的,排除影響飛行安全的各類有形或無形障礙的立體空間。
根據條例,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修建超過民用機場凈空障礙物限制高度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禁止排放煙霧、火焰、粉塵、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設施;禁止放飛影響民用航空安全的鳥類動物和升放風箏、孔明燈等物體;禁止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升空物體和進行飛艇、熱氣球、滑翔機、動力傘等飛行活動。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由民用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未經批準使用飛艇、熱氣球、滑翔機、動力傘等航空器從事航空飛行或者未按批準的飛行計劃飛行的,由空中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介紹,近年來,我省民用航空運輸業發展迅速。如今,天河、三峽、恩施和襄樊四個民用機場2009年的旅客吞吐量達到1257.2萬人次。預計,武漢天河機場旅客吞吐量今年可達1350萬人次。
相關背景
影響飛行安全事件頻發
近年來,熱衷于熱氣球、滑翔機等“貴族運動”的人越來越多。2004年3月10日,武漢天河機場因管制區航路上出現巨型白色氣球,導致4架航班改變航線繞飛。
隨著中國富豪數量不斷增加,中國的私人飛機市場規模開始迅速擴大。2010年7月7日晚8點40分左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上空突然出現了一不明飛行物,致使蕭山機場停航。多起“不明飛行物”事件連續在廣東、江浙一帶發生。有關機構人士分析,“不明飛行物”可能是私人飛機。
目前,我省民用機場周邊存在著一些影響凈空安全的因素,如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等。根據統計,武漢天河機場2007年1月至11月,就發生鳥擊或疑似鳥擊航空器事件18起,並呈逐漸加劇的趨勢。
省安監局局長別必雄曾介紹,世界商用噴氣運輸機飛行事故的統計數據顯示,七成飛行事故發生在起飛和降落過程中。他認為,機場凈空對保證飛機起飛、著陸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別必雄說,位于武昌近郊的武漢南湖機場之所以被關閉,就與機場凈空嚴重惡化,飛行安全得不到保障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