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剛剛出臺的《三亞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全面加大了城市管理行政處罰力度:對隨地吐痰、吐檳榔水的,將按有關規定上限處以50元罰款。
據了解,為了便于集中行使處罰權,該《辦法》從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7個方面,就各種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及處罰,分門別類作出了明確規定,並對處罰金額基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進行了統一,不允許出現執法自由裁量行為。
比如,根據省有關規定,隨地吐痰、便溺和亂潑污水、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廢棄物的,責令改正,並處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就此,三亞市進一步明確:隨地亂扔瓜果皮核、煙頭、紙屑、食品包裝袋等廢棄物的,或隨地吐痰、吐檳榔水、口香糖、便溺的,在責令改正等的同時,可處以警告或者罰款50元(省有關規定的罰款上限)。
該《辦法》規定,未經批準在建(構)築物、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張貼、懸挂宣傳品、廣告、標志牌等,處以500元罰款;臨街建築物、陽臺、窗外堆放、吊挂有礙城市市容的物品,經責令未予改正的,處以500元罰款;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處200元罰款;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處以5000元罰款;將污水排放在道路上的處500元罰款。
三亞市政府負責人表示,處罰不是目的,只是一種管理手段,但必要的處罰對當事人而言,也是一種教育與震懾。(卓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