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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擬立法規定:未滿21歲者及馬祖民眾禁入賭場

2012-07-11 11:0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7月9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馬祖通過博弈“公投”擬放設賭場,各界反應不一。臺灣交通部門研擬的“博弈法”草案參考島外的作法,規定未滿21歲、設籍博弈遊戲場所在縣市的民眾,都不能進入賭場,意即未來馬祖賭場營運後,馬祖人不得進賭場消費。  

  “離島建設條例”開放設立觀光賭場,但博弈屬新興事業,臺灣地區缺乏相關法令。當局“交通部”參考美國內華達、紐澤西和英國、新加坡、澳洲、澳門等地作法,研擬“博弈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草案。

  官員表示,草案明定禁止進入賭場的對象,規定未滿21歲不得進入,賭場外的保安人員可檢查身分。另外,接受社會福利補助,及曾有詐欺、詐賭或有犯罪紀錄的民眾,也都不可進入賭場。擔心自己有賭癮的民眾,還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要求列為禁止名單。

  草案也明定設籍在賭場所在縣市的民眾,不得進入賭場消費。官員表示,新加坡設有基本門坎,要求當地民眾須購買門票才能進賭場,韓國則是限制當地民眾不能進入賭場。

  官員強調,未來馬祖興建賭場後,臺灣和其他離島居民要購買機票或船票,花費一定交通時間才能到馬祖,已有深思熟慮時間,但馬祖當地居民若可購票進入,可能造成賭癮,因此草案決定設籍當地的民眾都不能進入。

  官員説,“博弈管制局”成立後將與賭場營運單位協調,為了避免弊端,在賭場工作的人下班後都不得在賭場消費,並規定賭場內不得設自動提款機,避免民眾因為太方便提領現款沉迷賭博。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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