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9 12: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了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
1979年1月1日,美國通知臺灣:“結束外交關係”。
1979年1月,中美建交後,蔣經國公開提出維持美臺“新關係五原則”。
1979年1月8日,鄧小平明確表示,將來臺灣實行什麼制度,可以根據臺灣人民的意志決定。
1979年3月1日,中美兩國互派大使。
1979年4月,美國會通過了“與臺灣關係法”。
1980年1月,美國國會通過了向中國提供貿易最惠國待遇的決議案。
1980年5月16日,臺“交通處”通告,禁止外籍商船直接往返于祖國大陸和臺灣各對外港口。
1980年6月9日,蔣經國提出“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政治口號。
1980年8月23日,“國貿局”通令“臺灣所有輸出廠商及貿易商,不得與大陸進行貿易”。
1981年3月,國民黨正式把“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定為該黨的綱領。
1981年4月,國民黨召開十二大,通過了《貫徹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案》。
1981年8月26日,鄧小平説表示“和平解決不可能,不排除用武力方式解決臺灣問題。”
1981年9月30日,葉劍英向新華社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
1981年12月4日,中美開始就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問題進行談判。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
1982年8月17日,中美發表對臺軍售問題的聯合公報,宣佈分步驟解決。
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進一步闡述了實現臺灣和祖國大陸和平統一的構想。
1983年9月30日,國民黨的《香港時報》提出“和平統一六原則”。
1983年11月15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臺灣前途決議案”。
1984年1月30日,臺“行政院長”宣佈,臺灣人員在“國際學術、科技、體育、文化等方面的會議和活動”中,可以與大陸人員接觸交往。
1984年3月,美國宣佈:美政府“工作階層的官員”可以以“美國在臺協會”顧問的身份赴臺“旅行”
1984年3月,臺當局“經濟部”宣佈放寬自港澳轉口産品限制,默許民間通過轉口形式與大陸通商。
1984年7月,臺灣當局接受國際奧會的改名決定,以“中國臺北”名稱參加體育交流。
1985年7月4日,臺灣當局宣佈了轉口貿易“不接觸、不鼓勵、不干涉”的“三原則”。
1986年3月,蔣經國在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上提出了“中國國民黨對於統一的主張”。
1986年5月3日,臺灣“中華航空公司”機長駕機飛回祖國大陸。
1986年10月14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臺灣居民赴大陸探親的方案。
1987年3月6日,“行政院長”俞國華首次承認以臺灣的武力進攻大陸“是不可能的”
1987年10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有關接待臺胞辦法。
1987年11月,臺灣當局有限度開放臺灣民眾到大陸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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