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9 12:15 來源:台灣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1895年5月25日,上午臺灣抗日政府正式成立,定名為臺灣民主國。
1895年5月29日,日軍開始進攻臺灣,臺灣軍民英勇抗擊。
1895年6月1日,清政府的代表李經方與日本人簽訂《交接臺灣文據》,臺灣正式割讓給日本。
1895年6月3日,日本陸海軍同時向基隆發起進攻,基隆失陷,臺北危急。
1895年6月6日,“臺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逃回廈門。
1895年6月7日,日軍進入臺北城。
1895年6月17日,日本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在臺北舉行始政儀式,正式建立起在臺灣的殖民統治。
1895年7月,日本的“總督府”派人在臺北成立“國話傳習所”,推行奴化教育。
1895年9月16日,日軍成立“南進司令部”,調集4萬大軍,海陸並進,向臺灣南部進犯。
1895年10月11日,抗日義軍與日軍在嘉義展開激戰。日軍戰敗。
1895年10月12日,抗日義軍退出嘉義城。
1895年10月19日,劉永福乘坐英國輪船內渡。
1895年10月21日,日軍佔領臺南城。
1898年,日本在臺灣制定旨在實施奴化教育的《臺灣公學校規則》。
1899年,日本殖民者成立臺灣銀行,控制了全島的金融。
1913年,羅福星領導的苗栗起義爆發。
1915年3月,西來庵起義。
l9l8年,孫中山抵臺北。
1920年,留日的臺灣學生成立“新民會”進行新文化的啟蒙宣傳。
1924年,臺北師範學校學生罷課。
1930年,高山族人民的霧社大起義爆發。
1931年,臺灣民眾黨被禁止結社及活動。
1936年,日本積極獎勵日人移住臺灣。
1937年,日本發動了全面侵華戰爭,臺灣人踴躍抗日,日本重派武官總督鎮臺。
1941年,日本駐臺總督在臺灣發起所謂獻金報國、儲蓄報國活動,以補救軍費的不足。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美國在太平洋上的海軍基地,太平洋戰爭爆發。
1942年12月9日,中國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宣佈廢除中日之間的一切條約和協議。
1943年11月22日中美英三國在開羅召開最高首腦會議,中國代表明確提出臺灣、澎湖應歸還中國。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簽署《開羅宣言》嚴正宣言:“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投降。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將臺灣、澎湖交還中國。
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條款在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裏”號上簽署。
1945年10月25日,國民黨政府在臺北舉行臺灣省日軍受降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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