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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航談判

2013-01-09 09:33: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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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片

  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一架編號為“B-198”的臺灣“華航”波音747貨機,在飛越原定降落的香港啟德機場後,突然偏離航線,朝北飛行,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在祖國大陸定居,同行的另兩名機械師要求回臺。事發當天,中國民航要求儘快派人磋商。1986年5月17日至20日,華航國航各派出三名代表,在香港進行了歷史性商談,就交接貨機、機組人員和貨物事宜達成協定,簽署了“兩航會談紀要”,為兩岸解決糾紛創造了一種“華航模式”。史稱“兩航談判”。這次商談是兩岸在隔絕37年後由官方在背後主導下的第一次公開接觸談判。

  ◆時間

  1986年5月17日至20日

  ◆主談方

  中國航空公司VS中華航空公司

  ◆起因

  1986年5月3日下午3時10分,一架編號為“B-198”的臺灣“中華航空公司”波音747貨機,在飛越原定降落的香港啟德機場後,突然偏離航線,朝北飛行,稍後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機長王錫爵要求在祖國大陸定居,同行的另兩名機械師要求回臺,機上共有貨物22萬磅。事發當天,中國民航致電臺灣“華航”,請要求儘快派人到北京商談有關飛機、貨物和機組以及其他問題的處理。臺灣當局是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被拉上了談判桌。

  ◆進展

  祖國大陸認為,這純屬兩個航空公司之間的業務性商談,並不涉及政治問題。既然是交接,就應當由當事雙方直接地、負責地辦妥交接事宜,以確保飛機和願回臺灣的另兩名機組人員安全返回臺灣。中國民航再次致電“華航”,催其儘快做出答覆,並提出如果臺灣方面認為到北京不方便的話,也可以到他們認為方便的地方進行協商。

  ◆結果  在經過兩個星期的交涉後,1986年5月17日至20日,臺灣中華航空公司和中國航空公司各派出三名代表,在香港進行了為期四天的歷史性商談,就交接貨機、機組人員和貨物事宜達成協定,簽署了“兩航會談紀要”,為兩岸解決糾紛創造了一種“華航模式”。

  意義

  這次商談是兩岸在隔絕37年後由官方在背後主導下的第一次公開接觸談判,它的成功舉行,打破了臺灣當局長期營造的“恐共”心理,使臺灣民眾認識到,共産黨並不像臺灣當局宣傳的那樣可怕,兩岸是可以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同時這次談判成功地為兩岸解決糾紛創造了一種“華航”模式,其原則是:地位平等、友好協商、就事論事、合情合理、互相尊重、彼此諒解;多從對方考慮,不做題外文章。“兩航談判”的成功在世界各地引起巨大反響。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