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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2011-01-05 15:04 來源:台灣網綜合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北市是臺灣北部的一個市,位處臺灣島最北端,亦是人口最多的行政區,環繞臺北市,東北與基隆市為鄰、東南接宜蘭縣、西南鄰桃園縣。其前身為臺北縣,于201012月25升格為“直轄市”並改名新北市。

 

 

新北市
  Taipei County Seal.jpg
  縣徽
縣長 朱立倫
簡稱 北、北縣
格言 幸福、美麗、大臺北
行政區類別 縣(準“直轄市”)
設立始年 1877年
縣府所在地 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
政府網站 新北市政府
縣花 杜鵑花
縣樹 樟樹
電話區號 02
總面積 2052.5667平方公里
(臺灣的第7位)
   
總人口 3,869,879人
(臺灣的第1位)
   
人口密度 1,885.38人/平方公里
 
   
   
  Image:Taipeisian_location.jpg
新北市在臺灣的位置
地理
經度 東經122.0度
緯度 北緯25.0度
東西寬度  
南北長度  
總面積 2052.5667 平方公里
 - 陸地面積  
 - 水域面積  
海拔高程 最高:2130米(塔曼山)
最低:
中位值:
氣候
氣候類型 副熱帶季風氣候
年平均溫  
 - 最高月均溫 33.6℃
 - 最低月均溫 12.4℃
年降水量  
無霜期  
年日照時數

地理

 

新北市位於臺灣北端,東北與基隆市為鄰,東南接宜蘭縣,西南鄰桃園縣,中間環繞臺北市。全縣極東點為貢寮鄉田寮洋子萊萊,;極西點為林口鄉小南灣下福;極南點為烏來鄉棲蘭山;極北點為石門鄉富貴角;中心位置約在石碇鄉石碇村。

 

本縣環繞臺北市四週及基隆市三面,三者共同形成臺北都會區,屬於共同生活圈,並影響到臨近的桃園縣及宜蘭縣。全縣面積2,052平方公里,海岸線全長達120公里。境內地形豐富多變,有山地、丘陵、平原及盆地。縣境大部分地區均屬於淡水河流域,主要支流基隆河新店溪景美溪北勢溪南勢溪塭子溪三峽溪大漢溪等,大小支流錯綜交織,構成優美怡人之地理環境。

 

本縣屬於副熱帶季風氣候區,全年雨量多而平均,月平均最低溫是一月份的攝氏12.4度,月平均最高溫是七月份的攝氏33.6度。

 

歷史

 

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臺北地區(包括臺北縣市)在新石器時代(始於西元前5,000年),就已經開始有人類居住。主要的史前文化遺址有大坌坑遺址圓山遺址芝山岩遺址植物園遺址等。其中位於今八里鄉埤頭村公田聚落南方的大坌坑遺址,年代約在紀元前5000年至2700年之間,為臺灣新石器時代最早期的文化之一。

 

而同屬於八里鄉,位於頂罟村的十三行遺址,也是臺灣北部重要的考古遺址之一。該遺址的年代約在公園200年至1500年,在文化上屬於臺灣史前時期鐵器時代,是目前臺灣唯一確定擁有煉鐵技術的史前文化。

 

荷西(荷蘭、西班牙殖民臺灣)時期,臺北地區主要為原住民凱達格蘭族的生活範圍,僅南部山區則有泰雅族出沒其間。17世紀中葉起,漢人開始移入屯墾。

 

1661永歷15年),鄭成功來臺驅逐荷蘭人,設一府二縣,臺北地區屬於北路天興縣1684康熙23年隸屬於臺灣府諸羅縣1723雍正元年),隸屬於淡水廳

 

1875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設立臺北府,自此始有“臺北”之稱,其意乃“位居臺灣北部”。1878設府治于艋舺大稻埕間,裁淡水廳;臺北府轄新竹淡水宜蘭三縣,是為臺北設府治之始。1887臺灣建省,全臺分設三府,今新北市境仍隸屬臺北府。

 

18956,日本人治臺後,于北部設臺北縣,轄基隆、宜蘭、新竹三支廳,8又增設淡水支廳。1897,分割臺北縣而增設新竹縣宜蘭廳,同時廢支廳,于新臺北縣下置臺北、士林新莊滬尾景尾桃仔園三角涌樹林口中壢基隆金包裏頂雙溪水返腳等十三辦務署。1901,廢縣置廳,裁撤辦務署,于原臺北縣轄區分設臺北、基隆、深坑、桃園、新竹等五廳。1909,地方廳改制,臺北廳並基隆廳全部及深坑廳之大半,廳下分設十三支廳。1920,復改革地方制度,廢廳置州、郡,本縣現有區域隸屬臺北州

 

1945,戰後,臺北州除原轄之臺北、基隆二市改為省轄市外,其餘劃設臺北縣,轄宜蘭市及淡水、文山、新莊、羅東、基隆、宜蘭、七星、蘇澳、海山等九區。1947,基隆區七堵鄉改隸基隆市,成為七堵區19499,將淡水區轄之士林、北投兩鎮劃設草山管理局(後易為陽明山管理局)。19508,臺灣行政區域重新調整,就本縣原轄宜蘭、羅東等一市、八鄉、三鎮劃出成立宜蘭縣,並裁各區署,而由縣府直轄各鄉鎮。19687,因臺北市升格為直轄市,將本縣所屬之景美鎮、南港鎮、木柵鄉、內湖鄉暨陽明山管理局所屬之士林鎮、北投鎮等六鄉鎮劃歸臺北市,剩餘範圍即為今日之轄區。

 

升格為“直轄市”

 

1979起,由於人口已到達“直轄市”設置門檻,臺北縣曾多次爭取升格,但均遭到“中央政府”否決。20075月4,“立法院”三讀通過所謂“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而據此,人口超過兩百萬人的臺北縣可準用“直轄市”相關財稅與人事等規定,但轄區之鄉鎮市法人地位不變,維持民選,如經臺北縣議會同意,將可報請“中央”,將臺北縣正式升格為“直轄市”,並且享有同等“直轄市”之行政資源運用。雖上開“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僅有準用直轄市財稅與人事規定之條文,而並無任何“準直轄市”之用語,然臺北縣政府仍于200710月1,對外宣佈升格為準直轄市及舉行所屬一級機關新任首長聯合布達宣誓典禮。

 

200812,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指示儘速讓臺北縣“實質”享有直轄市的財政、人事權責。20096月23臺灣當局“內政部”審查通過“臺北縣改制直轄市”案。同年7月2,“行政院”正式通過臺北縣改制案,並於201012月25改制為“直轄市”,升格後改名新北市。

 

行政區劃

 

新北市下轄29個區,係自原臺北縣時期所轄的10個縣轄市、4個鎮及15個鄉改制而來。

總人口30萬人以上:板橋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
總人口20萬人至30萬人:永和區、新店區、土城區
總人口10萬人至20萬人:蘆洲區、樹林區、汐止區、三峽區、淡水區
總人口5萬人至10萬人:鶯歌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
總人口5萬人以下:瑞芳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八里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烏來區
由於行政區數目過多,未來可能裁並成14個區,每區的人口數約為30萬

 

人口

 

新北市是臺灣人口最多的縣市,約387萬人(2009年11月)。超過80%的新北市居民居住在10個原縣轄市當中,其面積大約佔新北市的六分之一。28.8%的新北市居民是從臺北市高雄市移入的。新北市有藍領外籍勞工約5萬人,是臺灣次多。另有外國專業人員約5千人,位居臺灣第三。

 

歷任縣長(光復後)

 

實施地方自治前

任次

姓名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代理

連震東

194511月5

19462月16

1

陸桂祥

19462月16

19476月5

2

梅達夫

19476月5

19511月31

代理

項際科

19512月1

19512月1

 

實施地方自治後

任次

姓名

黨籍

任職期間

1

梅達夫

 中國國民黨

19515月1日-19546月2日

2

戴德發

 中國國民黨

19546月2日-19576月2日

3

戴德發

 中國國民黨

19576月2日-19606月2日

4

謝文程

 中國國民黨

19606月2日-196310月31日

5

蘇清波

 中國國民黨

19646月2日-19686月2日

6

蘇清波

 中國國民黨

19686月2日-197212月

7

邵恩新

 中國國民黨

19732月1日-197710月20日

8

邵恩新

 中國國民黨

197710月20日-19819月14日

9

林豐正

 中國國民黨

198112月20日-198512月20日

10

林豐正

 中國國民黨

198512月21日-198912月20日

11

尤清

 民主進步黨

198912月21日-199312月20

12

尤清

 民主進步黨

1993年12月20日-1997年12月20日

13

蘇貞昌

 民主進步黨

199712月20日-2001年12月20日

14

蘇貞昌

 民主進步黨

200112月20日-20045月20日

代理

林錫耀

 民主進步黨

20045月20日-200512月20日

15

周錫瑋

中國國民黨

200512月20日-201012月25日

 

 

新北市時期

 

任次

姓名

黨籍

任職期間

 1

朱立倫

中國國民黨

201012月25

[責任編輯:牛耕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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