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區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9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擁有全國約五分之一的國土面積、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經濟總量,是我國經濟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地區之一,在區域發展總體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今年3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深化合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十三五”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綱領性文件。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動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
2004年《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啟動。隨著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不斷深入,一些合作領域和工作內容超出了地方事權或地方難以協調,比如,區域通關一體化、社會信用體系、珠江水運、社會保險跨省順暢轉移接續、深化內地省區與港澳合作等,都需要從國家層面指導和支援。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進入新階段、“十三五”規劃啟動實施之際,國務院正式印發《意見》,可謂正當其時。
培育新增長極新增長帶有新需要。泛珠三角區域橫跨東中西三大板塊。充分發揮珠三角地區在體制機制創新、科技進步、産業升級、綠色發展等方面的輻射帶動和示範作用,挖掘中西部地區發展潛力和迴旋餘地。
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有新要求。泛珠三角區域連接南亞、東南亞和溝通太平洋、印度洋的區位優勢突出。更好發揮福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以及相關省區作為“一帶一路”門戶、樞紐、輻射中心和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功能,充分發揮港澳獨特作用,促進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等國際區域合作,推進中國—中南半島、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同時,泛珠三角區域內的江西、湖南、四川、雲南、貴州五省,也屬於長江經濟帶範圍,通過深化區域合作,有利於統籌和提高沿海、沿江、沿邊和內陸開發開放水準。
深化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有新期待。內地九省區與港澳聯繫緊密,內地的發展需要與港澳加強合作,港澳的繁榮也需要內地的支援。
引領經濟新常態、貫徹新發展理念,提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水準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也要緊緊圍繞引領經濟新常態,堅持合作發展、互利共贏,發展新經濟,開拓新市場,投資新領域,培育新動能。
堅持創新發展,建設具有更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的“活力泛珠”。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方面積極開展先行先試;二是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發展區域;三是構建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推進製造業數字化、網路化和智慧化,打造“中國製造2025”轉型升級示範區和世界先進製造業基地。改革服務業發展體制,擴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
堅持協調發展,建設區域、城鄉平衡發展的“和諧泛珠”。強化粵港澳的輻射引領作用,帶動中南、西南地區加快發展,打造全國經濟發展重要引擎。一是積極推進交通、能源、水利、網路等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著力構建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幹線的經濟發展帶;二是加強産業協作,引導産業有序轉移承接;三是注重陸海統籌,共建海洋經濟示範區、海洋科技合作區。
堅持綠色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泛珠”,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區。一是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二是推進綠色迴圈低碳發展,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和生産生活方式;三是大幅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生態環境協同監管和綜合治理。
堅持開放發展,建設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繁榮泛珠”。一方面,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積極推動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的經貿往來、文化交流,打造優質營商環境,成為“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區域;另一方面,充分發揮香港、澳門特殊作用,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基礎設施、産業、重大合作平臺、社會事務方面更緊密合作。
堅持共用發展,建設人民福祉日益增進的“幸福泛珠”。加強社會事業合作,促進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是支援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加大扶貧投入力度,增強造血能力,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二是建立優質教育資源相互交流、共建共用機制。推動文化市場合作和一體化建設;三是促進公共衛生服務資源合作共用,提高邊遠地區診療水準。加快實現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養老、失業等社保關係跨省區順暢轉移接續。
真抓實幹、務求實效,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不斷深化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藍圖已經繪就,關鍵是要深化認識、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涉及領域、部門和省區眾多,需要加強統籌協調、有序推進。按照《意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切實加強指導和服務,幫助解決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創造合作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內地9省區應細化實施方案,會同港澳共同編制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規劃,推動合作深化實化。
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堅持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充分尊重各方合作意願、發揮各方比較優勢。對於《意見》已經明確、各方達成共識的項目和政策舉措要抓緊實施。在推進統一市場建設、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協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合作等領域,集中力量推進,力爭早見成效。
創新完善合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對區域重大合作事項的決策、推動和協調,以及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統籌各方按照《意見》精神抓好貫徹落實。擴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的影響力,積極引入市場化資源進行運作,打造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重要智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何立峰)
[責任編輯:李帥]